行业动态
Industry dyna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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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23 年,我国全面启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作为找矿突破主力军,全国各地勘单 位立足国情和省情,同向发力,多措并举“快找矿、找大矿、找好矿”,为提升我国矿产资源保障 能力提交了满意答卷。山东地矿局:构建“三线联动”找矿新格局水旺庄金矿项目全景景利年 高明波2023年,山东省地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以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为己任,按照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部署,扎实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找矿取得新成果、实现新突破。——加强统筹谋划,纵深推进蹄疾步稳。该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重要回信为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意见》,结合实际明确找矿布局、主攻矿种和任务目标,统筹部署全局矿产勘查工作;成立找矿突破专班,定期调度,加强指导,扎实推动找矿突破任务落实落地;自筹资金8600余万元实施基础性矿产调查选区工程、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工程等8项工程24个项目,引领带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向纵深推进。——聚焦“三线联动”,地质找矿成果丰硕。该局立足山东、面向省外、走出国门 ,构建“三线联动”找矿新格局:省内围绕金矿、富铁矿、稀土矿等优势矿产开展攻深找盲;省外主攻西部市场,聚焦金矿、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强化地勘单位协同,实现共赢发展;境外积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化矿业国际合作,积极拓展多元化能源资源供给渠道,增强战略性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山东省地矿局先后实施350余项各类矿产项目,新圈定找矿靶区48处,新增资源量金97吨、银190吨、铜1661吨、铅锌7.57万吨、铁矿1.38亿吨、稀土氧化物104万吨、晶质石墨178万吨、钾盐7.5亿吨,进一步提升了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资源保障。——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引擎更加强劲。山东省地矿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聚焦地质找矿“卡脖子”难题系统部署科技攻关,支撑保障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例如,滨海地区金矿勘查评价技术与增储示范项目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金属深部协同探测技术装备等2项工程获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自主立项142项;焦家式金矿成矿理论、找矿技术再创新及其突出应用效果获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胶西北台上—水旺庄巨型金矿床三维成矿规律研究及重大找矿突破项目获中国黄金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创新找矿机制,蓄势聚力增添活力。山东省地矿局探索“技术+矿业权+资金”等找矿机制,鼓励局属地勘单位合作找矿,挖掘自有探矿权找矿潜力,努力实现找矿新突破。该局还加强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兄弟省局、省内各市政府、中国地质大学等高校之间的交流对接;依托与山东黄金集团、山东能源集团、北方矿业公司等十余个大型国企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合作新机制,为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注入了强劲动力。新疆地质局:围绕“两环八带”快找矿找大矿新疆地质局地质工作者在西天山一带开展地质矿产调查马当福新疆作为我国矿产资源重要基地,已成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主战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作出新疆贡献。新疆地质局坚持把找矿突破作为第一使命,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需求,紧抓新疆“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机遇,举全局之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该局成立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指挥部,汇集全局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建立协调联动、专业突出、覆盖全面、高效运转的组织体系;科学制定全局找矿战略规划,统筹全局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快找矿、找大矿、找好矿”;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地质找矿战略,注重“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在地质资料、成矿理论、勘查技术等方面合作,引进高新技术勘查方法寻找有利靶区,推动快速找矿突破;加强对控矿因素、成矿规律的分析,系统总结区域成矿规律和矿体分布规律,优化项目部署,科学优化《自治区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为新疆矿产资源大勘查、大开发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新疆地质局将积极落实自然资源部、自治区政府地质找矿的战略部署,集中全局技术力量,围绕新疆重要成矿带、优势矿种,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理论研究及技术创新,快速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湖北地质局:“一县一案”明确找矿重点湖北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地质队员正在大冶市曹四房铜矿区进行钻孔岩心编录张 雷   许 铮2023年,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指导下,湖北省地质局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创新工作思路,成果丰硕。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彰显关键功能。勇担湖北找矿攻坚先行军、集团军、主力军,明确全局地质找矿主攻方向,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找矿突破攻坚指挥部,并以成矿区带划分3个分指挥部,构建全局体系化专业化的地质找矿队伍和工作集群。二是紧贴中心大局,着力“公转共转”。聚焦国家和湖北所需,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报送鄂西页岩气、整县推进地质工作等地质专报28份,9位省领导作出多次指示批示;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推动建立鄂湘赣“三省五方”地质合作、鄂豫皖“三省六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鄂渝陕“三省七方”区域地质合作,参与共建中部六省地质系统服务国家战略联盟,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出台整县推进地质工作服务强县工程的15条指导意见,10家局属单位与48个县(市、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县一案”明确找矿重点。三是突出提升能力,建强找矿队伍。以科技创新赋能,与湖北省科技厅共同设立省内规模最大自然科学基金创新联合发展基金,参与共建中国—非洲地学合作中心和南方复杂构造区页岩气研究中心,设立23个首席专家创新团队,推进资源与生态环境地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部稀土稀有稀散矿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地质找矿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实施荆楚地质荟才优才计划,大力推进科技人才“个十百千”工程,近年来共引进博士110余名;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矿产地质项目经费两年平均增长超过66%,其中页岩气专项资金同比增长50%,引领带动黄石、宜昌每年投入近5000万元,推动湖北大冶成立首个县域地勘基金。2023年,湖北省地质局地质找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从点上看,以恩施页岩气,咸宁、襄阳、仙桃地热,十堰铌钽稀土,大冶铜铁金,宜昌萤石和荆州岩盐资源为代表的一批调查勘查项目取得了新突破。从线上看,清洁能源矿产、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三类矿产资源成果取得较大增长。从面上看,全省锰、磷矿资源靶区首次拓展到汉江以东地区,页岩气公益性资源调查拓展至新区新层系,锂矿资源展现良好开发前景,全省14个市州实现地热资源全覆盖。全省上下正全面形成积极支持地质找矿工作的良好态势和浓厚氛围。甘肃地矿局:金矿成果多 铜镍突破大绿色勘查“以钻代槽”采样钻工程秦锦丽 王弈雯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启动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矿产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省级财政投入,激活矿业市场,优化矿业环境,全面推动矿产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甘肃省地矿局聚焦主责主业,牢记地质找矿职责使命,精心谋划地质勘查工作。2023年初,全局工作会吹响集结号,立足国家所需、甘肃所能,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为中心工作,以提供能源资源保障为根本目标,依托中央财政项目强基础、依托地方财政项目出成果、依托社会资金项目树品牌,群策群力,推动地质工作高效开展。——广泛凝聚共识,研讨交流找矿难题。2023年,甘肃省地矿局先后承办了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论坛、铜镍找矿研讨会、地热勘查开发研讨会,协办了西秦岭—陇南金大型资源基地现场交流研讨会,邀请行业专家学者为甘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卡脖子”难题“把脉开方”。——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体制机制。该局成立了地质找矿领导小组,按专业、按片区成立了专家组,提升了局层面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把控能力;制定了地质项目、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等制度,理顺了全局地质勘查机制,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有序实施。——精准谋划部署,编制勘查实施方案。甘肃省地矿局先后编制了全省14个市(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建议、甘肃西秦岭地区金锑等矿产勘查实施方案、甘肃省找矿空间分析研究,厘清了地质勘查工作的基本思路。——自筹创新资金,强化科技赋能。2021年以来,甘肃省地矿局筹措自有资金9100万元,开展综合研究、异常查证、靶区优选、大数据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为项目库建设、靶区优选和找矿项目设立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项目强基础。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和西安地质调查中心的指导下,该局编制了北山铜镍金矿资源基地等5个大型资源基地的可行性方案,谋划项目103个。2021年~2023年,该局共承担实施各类固体和水气矿产勘查项目639个,地质找矿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特别是金矿勘查方面,该局探获了玉门市前红泉、瓜州红柳河、夏河拉古河金矿等一批较好的勘查成果;铜镍(钴)等战略性矿产找矿也取得重要进展,新发现酒泉红川铜镍矿床、敦煌成宣铜镍矿等,资源潜力较大。甘肃省地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落实好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全省地质找矿总体部署和局“1138”地质找矿工作思路,统筹谋划,聚焦战略性矿种,统一部署,努力使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高歌猛进。河南地质局:新模式新机制实现新突破河南地质工作者在哈密开展野外调查周 强  王浩源河南省地质局新成立一年多来,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职能定位,围绕“找什么”“在哪找”“怎么找”等问题,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机制,着力构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找矿新格局,全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展现新时代地质工作的使命担当。——加强与国内同行合作。主动对接联系中国地质调查局各大区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所属单位,争取工作支持;向各省份地勘单位学习经验,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联合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地质系统,成立“中部六省地质系统服务国家战略联盟”。联盟各方积极行动,正谋划多项活动,将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地质力量。——打造“地质援疆”新模式。响应中央援疆号召,成立河南地质哈密工作站,选派30余名干部人才开展柔性援疆,到哈密市直、县区的矿产相关部门辅助工作。双方初步达成意向,将共同建立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基金,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重点围绕铁、铜、镍、钼等矿产,推出一批找矿新靶区。联合北京大学专家团队,正在东天山地区谋划一批“区块优选”项目,推动哈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在各项新模式、新机制的同向发力下,河南省地质局新一轮找矿突破步履稳健——一是科学制定方案。河南地质系统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围绕省内、国内矿产资源双重需求,聚焦重点矿种、重点地区、重点方向,部署了5个找矿工程、11个基础地质调查和科技攻关专项,为河南省科学谋划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供了“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坚持科技赋能,制定《河南省地质系统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找矿专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发挥自然资源部贵金属分析和勘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作用,建设地质大数据系统。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河南路径研究”和“河南省1∶20万区域化探32项元素补测”工作,对“三稀”及铂族元素的含量进行补充测试。三是突出项目为王。“十四五”以来,河南地质系统开展各类地质勘查项目480多个;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大力支持下,3个省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计划。另外,清洁能源项目勘查开发迈出重要步伐,页岩气首次实现管网利用,煤层气地面抽采累计产气量超过4000万立方米。河南省地质局局长石迎军表示,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该局将立足自身优势,在快速找矿突破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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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作者在《孔见地质工作规律》《勘查阶段属性渐变规律及其现实意义》《深化规律认识促进地质工作市场化进程》等文稿基础上综合而成。其中, 《孔见地质工作规律》文稿曾获2012 年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公文一等奖。把握和遵循地质工作规律是做好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乃至矿产资源管理各方面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一点早已成为全行业的共识。那么,地质工作规律究竟有哪些内涵?核心又是什么?尽管此前已有众多的文章曾给出过不少的说法,但我以为还远没有从根本上全面地揭示地质工作规律的实质,尚需进行广泛深入的探索。一、对地质工作规律的已有认识规律是指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并且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重复性和稳定性特征。推而广之,地质工作规律则是地质工作主客体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地质工作的客体是自然界的地质体,以及地质体的存在状态、时空分布特点及其运动演化趋势。对地质体的认知水平与地质工作的主体———地质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技术手段密切相关。地质工作主客体的互动就形成了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即地质工作规律。地质工作的客体十分广泛,为方便讨论,本文仅限以找矿为目的的地质工作范畴。前人对地质工作规律的研究和认识成果十分丰富,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一)地质工作的自然规律———循序渐进矿产资源的时空分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从其成因来看,矿产资源的产出却有其内在的自然规律可以遵循,这就为地质找矿工作提供了前提。不同地质作用形成不同矿床。外生矿床主要与沉积作用有关。以化学沉积矿床为例,由于成矿元素及其化合物的性质、迁移能力、搬运和沉积方式的不同,随着离岸边剥蚀区距离的增加,在介质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它们按一定顺序沉积下来,当达到相关工业指标后即形成相应的矿床。离岸边剥蚀区由近及远依次为氧化物、磷酸盐、硅酸盐、碳酸盐、硫酸盐和氯化物(图1)。图1 化学沉积分异示意图内生矿床主要与岩浆作用有关。不同类型的岩浆岩有不同的矿床组合。如铬铁矿、镍矿、铂矿、铜矿、矾矿、蛇纹石矿等与基性、超基性岩有关;钨矿、锡矿、钼矿、铋矿、稀土矿等与酸性岩有关;铜矿、铅矿、锌矿等多金属矿与中酸性岩有关;锂矿、铍矿、铌矿、钽矿等稀有金属矿与伟晶岩有关。变质矿床主要与变质作用有关。含有用元素较高的原岩或矿石,经过变质作用改造,使有用元素迁移聚集成新的矿床,如石墨矿、金刚石矿、铁矿、铜矿、硼矿、磷矿、稀有金属矿、稀土金属矿、菱锰矿等。在变质成矿作用过程中,温度起主导作用。温度升高可使矿物重结晶,如沉积的氢氧化铁,经高温脱水作用和重结晶,变成赤铁矿以至磁铁矿。矿石中的蛋白石重结晶为石英,从而形成条带状磁铁石英岩。由矿产资源的成因规律进一步衍生为矿产资源的时空分布规律。在时间上,不同成矿期有不同的矿床组合。如前寒武纪成矿期以亲铁元素为主,加里东期至燕山期以亲铜元素为主,燕山期至喜马拉雅期以亲石元素为主。石炭纪、二叠纪为最主要的成煤期,二叠纪是最重要的成盐期,中新生代是最重要的成油期等。在空间上,富铁矿主要分布于南半球,北半球贫铁矿居多;有色金属矿在太平洋成矿带内广泛分布,其中南北美洲拥有世界铜资源量的58%;金刚石主要产在非洲;金矿主要产在南非、俄罗斯、美国、加拿大等国,其中南非拥有世界金储量的60%。总之,矿产资源的形成、分布与发展变化都是在相关的地质作用下实现的,都有其内在的自然规律。随着对这些自然规律的不断认识、归纳和总结,逐渐升华为地质调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矿产勘查则由面到点、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进而实现由未知到已知的循序渐进的法则。由于这个法则源自自然,我把它称之为地质工作自然规律———循序渐进。(二)地质工作的管理规律———划分阶段矿床的赋存状态十分复杂,通常深埋地下,不能为人们所直接全面观察,很难了解其全貌。因此,矿床自然分布的复杂性、隐蔽性,决定了人们对矿床认识的曲折性和渐进性。为了增强地质工作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内外都将分阶段管理作为地质工作管理的主要模式。即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逐渐缩小矿产勘查范围,不断提高研究程度,以期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勘查工作效果。我国各时期的勘查阶段划分不尽相同。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采用苏联的两分法方案,将矿产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和勘探两个阶段,前者又细分为初查和详查,后者又细分为初勘和详勘。1987年颁布的《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采取三分法,将矿产勘查划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3个阶段。1999年12月实施的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1997年《联合国国际储量/资源分类框架》中踏勘、普查、一般勘探和详细勘探的划分方案相呼应,增加“预查阶段”,形成四分法,即预查、普查、详查、勘探。(2019 年底,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自然资规〔2019〕7 号), 取消预查阶段, “将矿产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为保持原稿框架结构起见, 本文仍按4个阶段叙述。)预查阶段的勘查目的在于筛选找矿远景区,确定找矿的方向;普查阶段的勘查目的在于发现矿床,在“有矿”和“无矿”之间进行抉择;详查阶段的勘查目的在于评价矿床的工业价值;勘探阶段为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提供依据(图2)。图2 矿产勘查各阶段关系示意图西方商业性地质工作的阶段划分与市场结合得更加紧密。按照“边探边采”的原则将矿产勘查工作划分为草根勘查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草根勘查通常包括在未知有矿化的地区从踏勘开始的野外勘查及初步轮廓性钻探工作,类似于我国的预查和普查阶段;可行性研究是进一步圈定矿体,直至完成矿床评价全部工作,相当于我国的详查和勘探阶段。其产业分工十分明确。草根勘查阶段属高风险勘查,主要由初级勘查公司完成;大型矿业公司不再进行高风险勘查,而是从初级勘查公司收购有一定成熟度、控制了规模资源量的项目,再投入开展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直至建矿生产。国外大型矿业公司20世纪90年代从风险勘查领域退出,与我国大型矿业公司于21世纪初开始进军风险勘查领域形成鲜明的对比,其内在的原因值得深思。无论是我国的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分法,还是国外的草根勘查、可行性研究两分法,各个阶段都是一个依次衔接、逐步深化、阶段递进的过程。主要反映了矿产勘查工作由面到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疏到密、由近及远和由中间到周边的一般性规律。(三)地质工作的认识规律———“阶梯式发展”地质矿产部部长、中国地学哲学创始人朱训先生认为,矿产勘查认识过程所反映的认识运动表现为“阶梯式发展”。他主张如果把矿产勘查各阶段作为认识运动的一个完整过程进行研究,就会凸显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每一个阶段都包含着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各阶段连贯起来看,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第二,各阶段的认识都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并伴随着各阶段勘查工作的顺序推进,对于矿床的认识是逐步提高的;第三,各阶段的野外观察及室内分析对于全面认识矿床地质情况和规律都是相辅相成的,野外观察是认识的基础和积累,室内分析是认识的上升和升华;第四,各阶段勘查工作必须借助于与之相适应的物化探、钻探、取样、测试等测量方法来实施,各种测量方法既是人类感官的延伸,也是经验系统与数值系统的统一和决定论与概率论的统一(图3)。总之,矿产勘查认识过程的总趋势是前进式发展上升。但并不是呈直线式前进上升的,而是随着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勘查工作的顺序推进,犹如上了一个台阶又上一个台阶似的发展上升。朱训先生认为,“阶梯式发展”是矿产勘查过程中认识运动的主要形式。“阶梯式发展”作为认识运动普遍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与“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就是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统一。其不同之处则在于“阶梯式发展”没有“波浪式前进”那种波峰与波谷之分,也没有“螺旋式上升”那种前进式上升与复归式上升之别。图3 矿产勘查认识过程“阶梯式发展”示意图P—野外观察研究;K—室内分析研究二、进一步深化对地质工作规律的认识地质科学博大精深。相对数千年的地质科学发展史和遍及全球的地质工作实践探索而言,任何对地质工作规律的解读都只能是局部的、片面的,甚至是暂时的。除了前述已知的地质工作规律以外,还存在一个矿产勘查属性渐变的规律。从20世纪50年代“地质工作有无工程性质”的大辩论,到80年代“地质工作是强体力与强脑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的论断,再到今日“地质工作异同于建筑工程”的争执,整整半个多世纪对地质工作规律认识的演进,几乎是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这其中有对地质工作自身发展变化的反映,也有经济社会对地质工作需求变化的反衬问题。一方面,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地质工作技术装备和工作手段在不断更新换代的同时,新的技术手段不断被发明创造。地质科学水平也进入了由“定性分析”向“定量描述”发展的快车道。反映到地质工作实务上,直接的野外观察和通过人脑思辨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数量和频率越来越小;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断提升,对矿产资源需求程度呈刚性上升趋势,矿产勘查开发的强度与日俱增,相对基础地质工作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这两个方面的发展趋势给人们留下的表面现象是,在地质工作领域内,机器逐渐代替手工,电脑日益淘汰人脑,甚至产生“钻探进尺决定一切”的思潮。其实,上述观点存在两个误区:一是混淆了地质工作各阶段的区别;二是忽视了电脑是人脑的扩展、机器是人类肢体的延伸的常识。(一)不同勘查阶段的属性差异单就地质找矿而言,广义地质工作从基础地质工作到矿产开发工作,一般划分为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矿产开发3个大的阶段。前者属研究性质,后者属工程性质,这是广泛的共识。而矿产勘查又细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4个阶段。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特征,各阶段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预查阶段的地质工作特征是面上定向,研究性工作为主,辅以少量的浅表地质工程,为其研究工作提取信息和佐证,确定找矿方向;普查阶段的地质工作特征是面上求点,研究性工作与工程性工作并重,施以少量的地质勘查工程,求证有矿无矿;详查阶段地质工作特征是点上深化,为验证有矿推断,工程手段运用较多,研究性工作为辅,重点是加密勘查工程,加深对矿体的认识;勘探阶段地质工作特征是点上扩展,主要是工程性工作,查明矿体的全部数据及其开发条件。总之,预查、普查、详查、勘探4个阶段的属性呈现研究性递减、工程性递增的规律。是一个从科学研究逐步演化为工程技术的过程。这一过程与人们对地质工作规律认识的发展轨迹是类似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到现在,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各阶段的关注度不断后移的变化。需要强调的是,地质找矿从研究起步到矿山开发阶段,工作的研究性质递减,但研究工作并未终止。伴随着矿产开发工作的发生发展直至终结,地质科学研究工作从指导开采逐步转变为总结成矿规律、成矿类型,建立成矿模型,进而指导周边、深部及其他地区的新一轮地质找矿工作,更深入的研究又开始了。科学研究性贯穿于地质找矿始终,循环往复。综上所述,地质找矿与建筑工程有着本质的区别。就风险勘查(通常指预查、普查阶段)而言,当属于研究性质较强,工程性质较弱的阶段。其研究的目的是确定找矿方向和解决有矿、无矿的问题;涉及的工程主要有大比例尺物化探、浅表揭露工程及少量钻探工程等。其研究与工程之间的关系具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在各类勘查工程布设之前,已对区域成矿规律、找矿潜力及区域地质、物化探资料进行过较深入的研究,并在此研究基础上圈定出找矿靶区。二是选定并布设的勘查工程及其施工次序的安排,都是为了提取找矿信息、加深研究程度,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三是根据勘查工程持续获取的新信息,不断调整后续工程的设计及部署,直至取得致矿信息。一言以蔽之,矿产勘查就是对某个具有成矿潜力区块有没有矿、储量多大、产状如何、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怎样等,不断加深认识的过程,其核心成果是勘查报告和同步形成的相关地质资料,勘查全过程都是在判断,并未开采和动用矿体。(二)矿产勘查的风险分布特征矿产勘查是高风险行业。影响矿产勘查实施和成败的因素很多,如政治、经济、技术、法律、市场等因素,这些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风险,而地质风险则是其区别于其他行业风险的最主要风险。这些因素若集中反映在某一个勘查项目上,则表现为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不少西方地质经济学家甚至把矿产勘查说成是一种赌博,且是世界上最大最刺激的赌博:赌注几百万元,赢钱数十亿元。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学教授L.B.斯利科特认为“找矿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赌博事业”。他认为“赌博破产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作为从事矿产风险勘查事业的指导理论。他认为,在未来,即使最强大的公司也不会有足够的资金能够满足按理想的规模进行矿产勘查的要求,所以他建议进行联合投资开展大规模矿产勘查活动,以保证勘查的成功。据苏联学者帕什克维统计,苏联地质部1959—1969年的10年,通过地质调查发现了12211个矿点,其中进行普查评价的为4296个,占总数的35%;认为有初勘远景的有602个,但实际进行初勘的只有367个,占矿点总数的3%;进入详勘的260个,占总数的2%。地质勘探各阶段实际比例为100∶35∶3∶2。据国际原子能机构1973年公布的数据,美国调查了10万个放射性异常,结果仅4000个是矿点,其中700个属于矿床,异常与矿床之比为143∶1,成功率为0.7%。加拿大联合矿冶公司在1927—1969年所调查的1000个矿权地中,只有78个可执行大的勘查计划(每项计划经费在10万加元以上),最终只有7个成为可赢利开采的矿床,成功率为0.7%。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麦克劳克林大型金矿床(金储量近100t),则是在1979—1981年,通过踏勘检查1111个矿点,详细勘查58个矿点,靶区评价14个矿点,矿体目标评价3个矿点之后才发现的。加拿大矿产经济学家麦肯齐(B.W.Mackenzie)经调查研究后认为,全球矿产勘查成功率在1%左右。发现并经勘查证实一个可赢利开采的工业矿床,是以对99个找矿目标的勘查失败为代价的。一个勘查成功的矿床的平均勘查成本,应该是被发现矿床的勘查成本与99个失败的勘查目标的勘查成本的总和。经对上述实例进行简单统计,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矿产勘查从预查、普查、详查到勘探各阶段,呈现风险递减、成功率递增的趋势;二是各阶段勘查风险和成功率的大小与该阶段的特点相一致,各阶段风险分别为:99%、95%、67%和趋于0,各阶段成功率分别为:1%、5%、33%、和近于100%;三是各阶段的风险和成功率分布不均匀,预查、普查与详查、勘探之间的风险落差明显大于其他阶段之间的落差。这也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往往选择在普查阶段之后介入的原因(图4)。图4 各勘查阶段风险和成功率趋势示意图曾在必和必拓公司(BHP)任职24年后又率领钮雷克斯特团队荣获1992—2005年世界金矿勘查最为成功的团队的丹伍德(DanWood)认为,勘查是高风险的工作,即使是成功发现了矿床,也不能确定所发现的矿床是否足以补偿公司为找矿而支付的资本和承担的风险。他将勘查风险划分为4级: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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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地质、矿产、岩土调查勘察的人,对勘察与勘查这两个词都很熟悉,工作中又经常用到,但他们有什么区别,似乎说不太清楚。两者的英文翻译区别勘查的英文:exploration, prospecting,勘察的英文:reconnoiter,investigation 。两者适用场合的区别首先,这两个词使用的场合,或者说用来描述的活动对象是不同的。勘查是对不确定对象的研究和探索,可以说,勘查的工作成果是为了探究有没有。勘察是特定对象的察明与描述。而勘察成果一定是有用的。两者定义的区别勘查的定义:根据百度百科:勘查指的是:实地调查。今多指在采矿或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构造、地下资源蕴藏情况等进行实地调查。主要是用来描述以矿产资源 ( 包括固体、液体、气体 ) 勘探为目的的调查活动。勘察的定义:根据百度百科: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两者工作范围的区别勘查的工作范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勘察的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测绘资质(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包括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房地产、农田水利勘察等、工程勘察、凿井施工、水文勘察、水文地质评价、工程地质评价、环境地质评价或做其中的一部分。两者形成的成果的区别勘查的成果:勘查不一定有想得到的结果,它可以满载而归,也可以是两手空空。它主要是调查有无矿产 ( 包括固体、液体、气体 ) 资源的存在,如果有,它是什么矿种,数量是多少,有无开发和利用价值等,勘查过程是 “将要求转换为规定的特性或转换为产品的一组过程” 勘查结果的输出产品成果一般为“勘查咨询报告”。勘察的成果勘察是要获得 “ 已客观存在 ” 的调查对象的量的大小,质的优劣或客观事实,如工程(地质)勘测就是要获取地基的承载力、地下水位的高低、土的渗透系数、土的粘聚力、土的摩擦角、土的地动参数、岩溶分布等,以便为工程设计提供地质资料和参数,它一定是存在和有成果的如“勘察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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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2日《中国国土资源报》评论版,刊登了笔者《“取消采矿地质报告编制资质要求”深意何在》的短评。笔者根据改革形势的发展加以修改后,纳入本随笔之中。听说已久,终于在中国政府网上,看到了《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这个决定的题目很长,有30多个字,却干脆利落地取消了对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的资质要求。这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将要加快矿产勘查行业简政放权步伐。无疑,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国内外矿产勘查开发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寓意很深。也给业内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不出所料,过了两年,2018年4月4日,国务院宣布废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执行了10年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寿终正寝。在国际矿产勘查市场上,对找矿人、初级勘查公司、大型矿业公司的勘探部,以及钻探公司、物化探公司等勘查服务性的企业,对他们从事矿产勘查活动是没有资质要求的。只有关乎社会稳定运行、人民健康安全的行业,才对从业者与从业单位存在资质要求,如会计师、律师、工程设计院、建筑公司、医院等。承担矿产勘查项目,开展野外作业,说得俏皮点,只不过是地质填图定个点,化探扫面抓把土,物探测量布条线,钻探施工打个眼儿,坑道施工穿条巷,一般是不会危害人身健康,不会埋下安全事故的隐患的。只需按环保要求,恢复地表环境,封好钻孔就行了。这和野外拍摄商业用途照片的摄影工作者、开设花圃制作盆景出售的园丁、美术市场绘画雕塑的美术家、装潢设计公司的设计师相似,是没有必要设立从业资质的。为何设立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制度?文件上讲得很清楚,是为了“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制度设计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地勘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利益。问题在于,对地质勘查单位进行资质管理的制度,不符合市场规律,基本思路跑偏了。其一,“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管理”,只要抓住对探矿权的管理,就牵住了地质勘查活动管理的“牛鼻子”。管住探矿权范围内的最低投入,实施最低投入逐年增加,探矿权勘查面积按比例逐步缩减。特别是对探矿权人,有义务定期或在特定工作阶段后,向政府部门按时依规提交相应的地质报告。违规者必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探矿权。只要严格执行,若有违规就吊销探矿权,就管住了全部地质矿产勘查活动,与地质勘查资质没有什么关系。其二,“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要用市场管理的法规来维持。对于非财政出资的、经营性的矿产勘查活动,政府完全没有必要操心矿产勘查的投资花费是不是合理,并非要找个有资质的单位来执行才有市场秩序。如果是为出资者开展勘查,即使矿产勘查的实施者具有资质,也应当听业主的。即使拥有勘查资质,也不能保证勘查投入就合理。勘查资质与市场秩序,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其三,“保证地质勘查质量”,关键是将虚假的地质报告逐出矿产勘查市场。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对提交虚假勘查报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以诈骗为目的的勘查造假,必须诉诸法律,而且要重罚,才能对勘查造假者起到震慑作用。用勘查资质的管理,来保证和提高矿产勘查质量,只是有关管理部门的良好愿望而已。用行业协会的自律来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作用更是极其有限。矿产勘查,是把找矿的地质设想付诸实施的风险投资行为,同软件开发、新药研制等本质上类似。矿产勘查是矿业行业内的“研发工作”。在全球范围内,由成千上万的初级勘查公司来完成的,都没有什么市场准入的勘查资质和等级的要求。公司规模小,资本成长空间大,更容易得到风险勘查投资。找矿能力与公司大小不相关。我们的资质门槛,则以不同职称、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各类仪器设备的数量等,来核准勘查资质,划分级别等级。这既无必要,也缺乏依据。例如,曾经写在文件附件上的,规定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单位,至少要“拥有500万像素及以上的数码相机6台”。这种闭门造车的标准,制定出的勘查资质标准,已经成为历史的笑柄。勘查资质这项制度,成了争夺矿产勘查市场、争夺国家勘查项目的工具。为达到这个目的,引发了勘查资质数量的大膨胀,盲目追求资质升级。专业化改革也开了倒车,小而全的经营单位越来越多,加剧了地勘行业的同质恶性竞争。对勘查资质级别,烦琐的审批和核查,使管理机关和矿产勘查实施实体,不胜其烦。承担矿产勘查项目和资质级别挂钩,又催生了上报资料的不实。在一次项目立项的评审会上,笔者是评审专家,但笔者的名字又赫然出现在申报项目的团队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用”了。介绍项目的主讲并不认识笔者,未能及时删除这个甲级资质中笔者的名字,才闹出这起乌龙。借用地勘单位的勘查资质编制报告,成为勘查造假、实施商业欺诈、有关人员腐败的高发地带(请阅本书《从帕特森结局想到的》)。国务院国发〔2016〕11号文的下达,取消了对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的资质要求。这样一来,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交地质报告的权力,就将不复存在。任何企业、机构和个人都可以承担相应的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制。这也意味着,承担矿产勘查项目必须拥有相应等级的勘查资质,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这是改革开放在矿产勘查领域的又一成就。有业内人士担心,这一改革措施可能会削弱地质勘查活动管理,引起地质勘查市场秩序的混乱,降低地质勘查质量。其实这些担心没有必要,历史会证明这一点。融入矿产勘查全球大市场,是无须勘查资质的。国务院的清理决定,使矿产勘查资质不再是地勘单位生存的利器。矿产勘查市场这块“蛋糕”,将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分享。值此矿业寒冬,矿产勘查产能过剩,对地勘局、队可谓是雪上加霜。地勘局、队对取消地勘资质,存在微词和质疑,是非常正常的。地勘业的改革还将深入,国务院的这项改革措施出台,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从中得到改革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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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张裂缝与剪裂缝:张裂缝是有张应力形成的裂缝,多分布于构造的轴部,垂直于最大应力方向,平行于压缩方向,裂缝面较粗糙、不平整,裂缝两壁常张开而被矿脉充填,裂缝延伸距离较短,常成组出现,分布稀密不均。剪裂缝是由剪切应力形成的裂缝,多成对成群出现,裂缝面平整、光滑、裂缝两壁常闭合,裂缝延伸较远,分布稀密有规则。(2)裂缝宽度:即裂缝张开度,是指裂缝两壁之间的距离。据统计,多数裂缝宽度在10-200微米之间变化。(3)隔层与夹层:隔层也称阻渗层,是指在一定压差范围内阻止流体在层组之间互相渗流的非渗透岩层。划分开发层系的隔层要求具备厚度较大、分布稳定等条件。单砂层(单油、气层)之间或内部分布不稳定的不渗透或极低渗透的薄层叫夹层。(4)矿物碎屑与岩屑矿物碎屑是指组成岩石和矿物的各种矿物颗粒。组成沉积岩的矿物碎屑约160多种,常见的约20种,最常见的为石英、长石、云母等。岩屑是指母岩被破碎后的碎块及颗粒。岩屑主要来自花岗岩、喷出岩、片麻岩、片岩、燧石等,是判断母岩性质的重要标志。(5)基质指充填与岩石颗粒之间的微粒物质,在碎屑岩中又称杂基。其成分为高岭石、水云母、蒙脱石、绿泥石、长石、石英等。杂基主要来自母岩风化产物时称原杂基;经过成岩作用发生重结晶称正杂基;塑性泥岩岩屑经压实作用变形,在粒间也呈杂基状态时称假杂基。(6)胶结物指成岩期在岩石颗粒之间的起粘结作用的化学沉淀物。主要胶结物为硅质(石英、玉髓等)、碳酸盐矿物(方解石、白云石等),其次是铁质(赤铁矿、褐铁矿等),有时可见硫酸盐矿物(石膏、硬石膏等)、沸石类矿物(方沸石、浊沸石等)、黏土矿物(高岭石、水云母、绿泥石等)。(7)纹层与层系由两个层理面所夹的最小单位叫细层,又称纹层,是组成层理的最初级单位。细层岩性均一,厚度极小,一般只有几毫米。由许多成分、结构、厚度和产状相似的同类型细层组合叫层系。(8)浊流指一种沿水下斜坡或峡谷流动的含有大量泥砂、呈悬浮搬运的高密度底流。(9)概率累计曲线(粒度概率图)指用来表示碎屑岩中各种粒度物质所占比例及搬运方式的图件。在曲线上可表明样品中的悬浮搬运、跳跃搬运、滚动搬运三个组分。根据三个组分在图上的分布、斜率等特点,可用来解释碎屑物质沉积环境。(10)黏土矿物黏土矿物颗粒很小,一般小于2微米,多呈结晶质层状结构,加水后具有可塑性,有很大的表面积,吸附能力和离子交换能力很强,因此对各种注入剂的注入能力、吸附、改性和驱替效果等有很大影响。黏土矿物是个庞大家族,常见的有高岭石、蒙脱石、伊利石、绿泥石等。实验发现,如在石英粗砂岩中加入2%的蒙脱石,其渗透率可降低10倍;加入5%蒙脱石,其渗透率降低30倍,可见对储层物性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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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与任务的不同1、勘查地质在占有大量野外地质观察和搜集整理有关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测量、物化探、矿物检测化验、钻/坑/槽探工程等综合地质手段和方法,取得可靠的地质矿产信息资料(包括查明矿产储量、矿石质量、采选取冶加工条件和矿床技术经济评价),从而为矿山设计建设提供依据。也就是说,以找矿与扩大资源储量为目的的地质工作。2、矿山地质主要包括原始地质编录、生产取样、二次圈矿,供采矿设计;储量计算、矿石质量管理、损失和贫化监督管理、探采地质资料验证对比,以及矿山综合地质研究等。为编制矿山月、季采掘作业计划及采场单体设计等提供可靠的原始资料,指导合理开采。当一个中段(台阶)开采结束,要编制中段(台阶)地质总结。在矿山开采将要完毕时,要编写最终地质报告和申请闭坑文件。二、工作方法手段的不同1、勘查地质采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手段勘查,编写地质勘查报告。2、矿山地质(1)露天开采矿山常用的生产勘探手段:探槽、钻探、潜孔钻或穿孔机。(2)地下开采矿山的生产探矿手段:采用坑道或坑道配合坑内钻进行生产勘探。三、工作布置的不同1、勘查地质(1)根据找矿的方向、矿床类型、勘查阶段、勘查类型布置工程。(2)按照勘探线布置。2、矿山地质(1)根据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布置。(2)按照矿块与矿体的形态布置。(3)探矿超前,开拓矿量保证2-3年。四、取样的不同1、勘查地质单工程一般都需要无品位控制样。2、矿山地质只要肉眼可以辨别,无需取控制样。五、矿体圈定与连结的不同矿查地质与矿山地质在矿体圈定上有很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1、勘查地质(1)勘查地质在矿体圈定上严格执行现在规范,以提交资源量为目的;(2)多执行一般工业指标,在目前情况下,中国变化工业指标是很难的,尤其是提高品位指标。(3)以单工程为基础,进行圈矿。(4)单工程中,当样品达到了工业品位圈为矿体,并“穿鞋戴帽”,低品位样品不能超过最低可采厚度。(5)矿体连结:可以大胆地推断,甚至非同一条矿体可以强行连结,以故意增多或减少资源储量。(6)制图:一切按规范,每个工程都有岩性花纹。2、矿山地质(1)矿山地质矿体圈定是动态的、保障生产的、符合矿山盈利需要的。(2)工业指标是可以变化的,如边界品位可根据经济变化、最低可采厚度可根据采矿方法变化。(3)以采矿的矿块为基础进行圈矿,无需太多理会单工程的圈矿,矿块的品位与年度作业计划出矿品位相符。(4)在单工程矿体圈定上,以富厚为中心,向两边尽量带入低品位样品,样品代入厚度没有严格限制,只要满足矿块品位即可。(5)矿体连结:反复验证,只有同一条矿体才可以连结,不然无法控制损失、贫化。(6)制图:以简图为主,如坑内钻,只标明样品、岩性代号,不制作花纹。六、资源储量估算的不同矿查地质与矿山地质在资源储量估算也上有差别,主要体现在:1、勘查地质(1)传统方法:地质块段法——剖面或纵投影法(2)三维软件2、矿山地质(1)完成开拓的:采矿块段法(矿块单元计算)——第一个矿块独立计算。(2)未开拓的:沿用以往地质块段。七、目前状况二者存在很大的矛盾。1、总体状况(1)按勘查地质方法圈定矿体,采矿专业无法采矿,矿山生产无法组织,甚至有矿采不出来。(2)按矿山地质方法圈定矿体,不符合现有规范,报告无法评审。因为中国的地勘规范制定者为勘查地质人员、报告评审者也是勘查地质专家为主。2、优缺点(1)勘查地质人员取样规范、圈矿规范、制图规范,但与采矿实际不能结合。(2)矿山地质人员与采矿实际结合很好,但取样、圈矿、制图与规范差。3、人才状况(1)目前优秀的矿山地质人员不多,只有老国企老矿山培养了一批人员。(2)很多勘查地质人员去搞矿山,结果不伦不类。(3)在各生产矿山中,尤其是民企,要注意这一现象。八、期望(1)地勘规范制定者与地质报告评审,要考虑矿山地质,配置一定比例的矿山地质专家。(2)不要把矿山地质的方法在评审中一棍子打死。总结:矿山地质与勘查地质,尽管都是以探明矿体为目标,但两者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1)矿山地质追求可采矿量,勘查地质追求地质储量。(2)矿山地质以开采单元-矿块综合品位圈矿,矿体数量少;而勘查地质则以单工程品位圈矿,矿体数量多。(3)矿山地质设计的探矿工程,要考虑为采矿工程所用,或充分利用采矿工程,即考虑经济效益与效率;而勘查地质只以探求最多矿石量为目标。(4)矿山地质确定性大,而勘查地质推断成分多。(5)矿山地质可充分利用采掘工程所揭露到的地质现象,精细地描述矿体形态和品位细微变化;而勘查地质只能粗略地描述。在此意义上说,从来没有搞过矿山地质的,难以成为顶级矿床学家。(6)矿山地质与勘查地质勘查手段不同,矿山地质以坑探为主(包括沿脉、穿脉、天井、上山和下山坑道),次为坑内小钻和坑内大钻,很少地表钻探;勘查地质以地表钻探为主,辅以平坑探矿。(7)矿山地质因发现新的地质现象,可导致新矿种新类型新矿体,特别是盲矿体的发现,从而大大地增加可采矿量。(8)矿山地质的工作粗细要得当,每个中段至少要有1个穿脉坑道要精细编录,余则可粗。中段地质平面图最好要有花纹,说明断裂、围岩、蚀变体、矿体、厚度和品位。矿山地质部,决定了矿山的经济效益、矿山的生命周期,是矿山永续的重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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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要点提示●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主要是解决“暗箱操作”易滋生腐败问题,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对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实行“净矿出让”,做好用地用海用林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主要是解决原来批矿与批地等脱节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效果,但对矿业用地(包括尾矿库)改革仍然没有明确的说法。●明确部和省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目前有的省强调“生态优先”,将市级矿业权许可上收到省级,既不符合简政放权要求,也不符合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的内外资公司,以后均有资格取得油气矿业权。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这对一些企业是个商机。●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由此前的3年延长至5年,每次延续时间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5年。这个需要相应修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将矿产资源勘查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将固体矿产简化为资源量和储量两类,资源量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三级,储量分为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两级。油气矿产分为资源量和地质储量两类,资源量不再分级,地质储量分为预测、控制、探明三级。这主要是为最大化降低社会认知的信息交易成本,直接体现“有没有”“有多少”“可采多少”。企业可根据技术能力确定技术可采储量,根据经营决策确实经济可采储量。●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内容纳入评审备案管理,不再作为矿业权登记要件,将评审备案结果作为统计的依据。这主要是通过缩减办理环节和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再对探矿权保留、变更矿种,探矿权和采矿权延续、转让、出让,划定矿区范围,查明、占用储量登记,矿山闭坑,以及上市融资等环节由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评审备案。缩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主要是为了减轻矿业权人负担,也有利于推动建立储量评审市场服务体系。●财政出资的勘查项目,不再新设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原来的规定本就多余,反而带来很多麻烦。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须转变观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多年来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对建立和实施矿业权出让制度、优化石油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管理方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创新,体现了矿业权管理理念的重大转变。《意见》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目前自然资源系统对《意见》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才能把部党组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并为矿法修改积累实践经验。须摒弃“出让+审批”的矿业权出让模式《意见》的核心是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系统内一些人认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3年原国土资源部就印发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2006年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实践中,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是如何操作的呢?先看一个实例。2010年前后,受原国土资源部委托,北方某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招拍挂出让了一个煤矿采矿权,某国有企业以70多亿元竞得了该采矿权。招拍挂结束后,该企业按竞买结果支付了价款,申领采矿许可证时却被告知,需要先办理项目立项、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前置手续。因为前置手续办理问题,一直到2017年初该企业仍未能取得该矿的采矿许可证,该企业支付了高额采矿权价款而长期无法进行采煤生产,其间的财务成本就超过了10亿元。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实质上是多年来自然资源系统把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做成了简单的“出让+审批”。此次《意见》提出的矿业权全面竞争性出让,并不是对2003年以来实施的矿业权分类出让制度的直接复制,而是要对矿业权出让制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矿业权出让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启动。出让和审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审批由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当事人不申请的,行政机关不能主动启动,而出让则是行政机关主动启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出让矿业权,要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市场监测情况,结合地质调查等相关地质工作成果,制订科学可行的矿业权出让方案。为了增加出让方案的科学性,在制订过程中可以充分听取社会投资主体的意见。二是将“出让+审批”调整为“出让+登记”。不再是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与原有的矿业权审批登记程序物理叠加,即竞得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仅获得了申请矿业权的资格,仍需履行审批程序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够取得矿业权。这种做法不符合基本的法理逻辑,对同一个矿业权不能既出让又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就意味着将矿业权授予竞得人,之后办理物权登记即可,无须再履行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出让+登记”不等于放弃政府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特征,必须由政府进行必要监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拟定矿业权出让方案时,应当将勘查开采要求、探转采要求等相关管制性要求和条件“一揽子”写入矿业权出让公告和合同,给予社会投资主体充分的信息和预期。出让矿业权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管制性要求,对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必须全面推进“净矿”出让实践中,由于矿业权出让与矿业用地用海制度不衔接,导致一些矿山企业虽然获得了矿业权,却无法实际开展勘查开采活动。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把“净矿”出让确定为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切实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净矿”出让,系统内一些人存在畏难情绪,认为难以推进。笔者认为,必须坚定“净矿”出让的改革方向,尊重地质工作规律和客观实际,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净矿”要求。出让探矿权的,由于在出让时不可能确定勘查开采用地用海的具体位置,因此不应要求在出让时就同步办理好用地用海手续。但满足以下要求即可视为实现了“净矿”出让:一是权属上的“干净”,即拟出让区块没有权属争议和纠纷;二是规划上的“干净”,即拟出让区块中没有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禁止和限制区域,这些规划条件既要考虑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规划,也要考虑环保、安全生产等可能影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施的相关部门的规划限制和政策限制;三是要着眼于勘查、开采全过程,切实保障勘查开采作业用地用海,即出让探矿权不仅要保障探矿权用地用海,也要保障探矿权将来转为采矿权后同样能够顺利开展工作。要提前做好规划衔接,预留好矿业用地用海指标,加快办理用地用海审批手续。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在出让时矿区范围和用地用海位置基本能够确定,因此可以要求在出让采矿权时一并出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或者同步办理用地用海手续。“净矿”的程度,除了要保证权属和规划上的“干净”外,还要区分不同矿种的复杂程度,确定出让采矿权时是一并出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还是同步办理用地用海手续。同步办理用地用海手续的,要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和简化办理条件,保障矿业权人在取得采矿权后能够尽快取得用地用海权利,顺利开展工作。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实施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5号),就是一并出让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有益探索,实现了精简、优化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出让环节和办事流程的改革目标。此外,推进“净矿”出让,需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进一步拓展用地用海的方式,积极探索矿业权人通过租赁等多种方式使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所需的土地和海域。同一矿种出让登记实行同级管理现行的矿业权出让权限,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规模、面积、矿种等多种标准划分,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不一致,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随着储量的变化也在不断变化,既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使部省两级的发证权限和责任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给处理矿业权争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意见》在调整矿业权出让管理权限的同时,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同级管理。今后,自然资源部负责石油、烃类天然气等14种重要战略性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战略性矿产中的大宗矿产,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矿种由省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也就是说,今后凡是由部负责出让探矿权的矿种,无论储量发生多大的变化,采矿权出让也由部负责,不再根据储量的变化调整部省的出让权限。《意见》明确了部省两级出让权限的划分,把省及以下出让权限的划分交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结合本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际和行政管理能力,尽快明确省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出让登记权限。同时,部将对近年来发布的涉及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权限划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意见》不一致的,要坚决废止,避免因文件冲突引发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面推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现行矿法对油气探矿权、采矿权规定了试采和滚动勘探开发的制度。从实践过程看,由于试采期限过短(一般为1年),企业难以在试采期间及时办理采矿权审批登记手续,造成了大量的以探代采、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意见》规定了油气探采合一制度,即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这是根据油气勘查开采的技术逻辑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与固体矿产勘查、开采两个阶段截然分开不同,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阶段划分相对模糊,一般而言找到油气后马上就能开采。但这并不等于油气勘查开采就是一个阶段,甚至是一个权利。油气勘查开采活动还是能够明显区别出勘查和开采,两个阶段的管理要求也是明显不同的。在勘查向开采转换的阶段则与固体矿产有明显的区别,即找到油气后马上就能开采。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使得油气探矿权人有了更加明确的权利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赋予油气探矿权人特殊的开采权利并不是没有任何的限制。由于勘查工作和开采工作的管理要求不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油气探矿权出让时,将油气探采合一的相关管理要求,特别是如何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及时办理采矿权等相关要求纳入出让合同,约束油气矿业权人依法依约开展勘查开采活动。不得为财政出资勘查项目设定探矿权我国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为了保障国家财政出资的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顺利实施,多年以来,按照社会投资主体的管理方式,国家财政出资的勘查活动也登记了探矿权,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矿法及《物权法》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是物权的规定。《意见》明确,中央或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不再新设置探矿权。今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都不得再为财政出资勘查项目设定探矿权。《意见》实施前已经设定的探矿权,也要在探矿权到期后尽快注销。《意见》的实施对矿法修改意义重大现行《矿产资源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出台的,虽然于1996年进行修改,但其主要制度并未作大的调整,已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意见》确立的以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属于在现行矿法规定之外的增量改革,其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平衡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2018年,矿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矿法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出让、“净矿”出让、油气探采合一等相关规定,与《矿产资源法》修改思路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意见》的实施对矿法修改意义重大。全系统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为矿法修改奠定实践基础。同时,在实施《意见》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可能还需要更加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步形成更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注:作者系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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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和能源两个“饭碗”,装的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初级产品,是我们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底气所在。自然资源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为端牢两个“饭碗”、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要发展实体经济,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粮食、能源、矿产等初级产品在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是支撑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石。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对于我国这个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端牢两个“饭碗”是长期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端牢两个“饭碗”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国资源国情,深刻领会核心要义。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耕地保护是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最为关心、强调最多的工作,无论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还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中,均对保护耕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一是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都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则是战略问题;粮食问题不能只从经济上看,必须从政治上看;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保护好耕地、端牢粮食饭碗,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意义。“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硬道理,中国人绝不能在吃饭这一基本生存问题上让别人卡住脖子。越是面对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越要明确绝不能买饭吃、讨饭吃。二是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底线,也是关系国家命脉的安全线,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党全社会都有严守的责任和义务。三是实施耕地保护需要树立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突出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到实处;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耕地保护,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在保数量、提质量、管用途、强监管上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保护耕地。四是加强耕地保护必须压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保护好耕地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自然资源部门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落地见效。能源资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提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强调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要求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夯实国内产量基础,提高自我保障能力。一是能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关系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我国是全球矿产资源第一消费大国,也是全球矿产资源第一生产大国和贸易大国,今后一个时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我们必须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的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建立安全可靠的勘探、开发、储备体系,提升能源矿产资源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二是着力推动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和增储上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勘查力度,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我国一些战略性矿产资源外采度高,必须明确重要能源资源国内生产自给的底线,加大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力度,持续推动增储上产,做到在关键时刻保障经济循环畅通。三是妥善处理能源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项目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是化解我国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根本出路,也是促进经济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树立系统观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将能源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很好地协调起来,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向地球深部进军是我们必须解决的战略科技问题;集中资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随着我国矿产勘查从浅部转向深部,从寻找露头矿转到覆盖区找矿,从低山区转到中高山—深切割区,找矿难度增大,我们必须加强科技创新,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实现找矿突破、破解资源利用难题的根本动力。二、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通过一系列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守牢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为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法律制度、严格用途管制、加强督察执法,特别是结合国土“三调”反映出的问题,建立并实施“两平衡一冻结”制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制度,对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实施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全国耕地总量实现净增加,初步遏制了多年来耕地总量持续减少的势头。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耕地家底并不丰厚,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持续推进,耕地占用与保护的矛盾和压力依然突出。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一是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保有18亿亩以上的耕地。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了库存充实、储备充足、供应充裕、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的现状。实现粮食稳定生产的基础是保有足够数量的耕地。有研究机构测算,我国14亿多人口,每天就要消耗70万吨粮、9.8万吨油、192万吨菜和23万吨肉。要满足如此庞大的需求,每年的粮棉油糖菜播种面积大概需稳定在23亿—24亿亩,如果按照1.3的复种指数倒推计算,耕地必须保持在18亿亩以上。此外,我国每年进口的大宗农产品,如果根据生产能力折算为耕地,也是很大的一个数。我们不能因为口粮和谷物自给率高,就片面认为粮食“够吃了”,就认为耕地够用了。守住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的是粮食安全的底线。二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总体仍然严峻。国土“三调”显示,我国耕地家底并不丰厚,2019年底全国现状耕地为19.18亿亩,与2009年底的“二调”数据相比,10年间减少了1.13亿亩,主要原因是农业结构调整、平原种树和绿廊建设;耕地净流向林地1.12亿亩,净流向园地0.63亿亩。同时,现有耕地中有一部分属于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有的还面临荒漠化、石漠化威胁,从长远看要进行退耕。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资源条件,要用占世界9%的耕地,养活世界近20%的人口,耕地保护的任务始终十分艰巨。三是耕地区域分布变化导致粮食产销不平衡状态加剧。耕地保护不但有数量底线上的约束,也有布局结构上的要求。我国“耕地资源—粮食供给—生态安全”长期处于“弱平衡”状态。国土“三调”显示,2009—2019年10年间,全国耕地分布重心北移、质量下降,秦岭—淮河一线以南耕地减少1.49亿亩,占全国耕地的比例从“二调”时的41%降低到36%;位于一年三熟制、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占全国耕地的52.13%,比“二调”时降低6.81个百分点,耕地“南减北增”趋势加剧。历史上曾经的“南粮北运”,如今已变成“北粮南运”。而且,从全国耕地净增加的区域分布看,70%集中在400毫米降水量以下的北方缺水地区,相当一部分要靠开采地下水进行灌溉,给北方地区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从全国宜耕后备资源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西北、华北、东北等水热资源不匹配的地区,在没有外来调水工程的情况下,不适宜再大规模开发耕地。四是耕地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耕地因比较收益低,当与工业厂房、道路建设尤其是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发生冲突时,与果树苗木、养鱼养虾养猪产生矛盾时,往往最终被“牺牲”的还是耕地。一些地方总感到“我占一点,不碍大局”,大局意识不够、底线思维不够,用地大手大脚,土地粗放利用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2010—2020年,全国有329个城市总人口减少,其中133个地级市和196个县级市人口分别减少8.5%、13%,出现“收缩城市”特征,但同期建设用地分别增加22%、17%。一些地方耕地保护意识不够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集中公开通报了在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中发现的67个重大典型问题,以及在2023年督察执法中发现的56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非法批地、违法征地、主导推动违法占地,以及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破坏耕作层的绿化装饰草皮、补充耕地不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此外,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2012—2020年稻谷、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生产成本从770.23元/亩上涨到880.77元/亩,净利润从168.40元/亩下降到47.14元/亩,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也助推了耕地“非粮化”倾向。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守好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自然资源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社会一道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点抓好三件大事。一是稳住总量。按照《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将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任务持续到2035年保持不变,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二是优化布局。国家层面,采取经济奖惩等措施,促使南方部分省份有序恢复一部分流失的优质耕地,遏制“北粮南运”格局加剧。地方层面,通过综合整治等措施,因地制宜把山上的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山下的果树林木尽量调整上山上坡,用“山上”换“山下”,使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让各类农业生产各得其所。各地在恢复耕地过程中要留出一定过渡期,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政策引导,不能强制实施。三是压实责任。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做好《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后的考核工作,并推动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把住三个环节。一是严控增量。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要避免“寅吃卯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使用上,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空间;在年度增量空间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确需调整的,要坚持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原则,确需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必须在其他区域等量缩减。二是盘活存量。坚持“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换空间”,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继续完善“增存挂钩”机制,按照“基础指标+盘活指标”方式下达土地计划,增强省级统筹能力,激发盘活存量的动力。推动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推动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加强衔接。推广应用节地技术、节地模式和示范县(市)经验。三是严格执法。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行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卫星遥感监测优势,及时筛选违法占用土地面积比较大的项目,强化执法查处。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例,提升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成本,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三、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确保能源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推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全国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45.5%,重要找矿远景区实现全覆盖;累计发现17个亿吨级大油田和21个千亿立方米级大气田,新形成32处非油气矿产资源基地。我国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在开发强度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实现增长,煤炭、钨、钼、锡、金、稀土、磷、石墨等矿产品产量多年保持全球第一。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取得重大进展,先后完成“探索性试采”和“试验性试采”。近两年启动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已取得山东莱州金矿、云南昭通磷矿、四川雅江锂矿等一批重大找矿突破。加大支持矿产勘查开发政策供给力度,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政策,规范矿业权出让制度,推进“净矿”出让,完善采矿用地保障政策,促进矿业市场繁荣。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发布在产矿山124个矿种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对铁矿、石油等大宗矿产的需求持续攀升,特别是随着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锂、钴、镍等发展清洁能源所需的战略性矿产的需求快速增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大能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夯实国内产量基础,提高国内保障能力。一是矿产资源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产业结构变化、科学技术进步,虽然改变了矿产资源的消费结构,降低了单位产值中矿产资源的消费量,但对矿产资源的依赖性没有根本改变,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处于基础性、支撑性地位。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必然需要大量铜、铝、锂、锰等矿产资源作支撑。比如,我国新能源汽车在全球市场上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背后离不开重要金属矿产的支撑。据国际能源署(IEA)报告统计,每辆电动汽车平均需要53.2公斤铜、8.9公斤锂、39.9公斤镍、24.5公斤锰、13.3公斤钴、66.3公斤石墨、0.5公斤稀土。今年1—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63.6万辆,同比增长1.5倍,增速远超传统能源汽车。据瑞银集团预计,2022—2030年,中国品牌在全球电动汽车市场的份额将由17%提高到33%,几乎翻番。要达到这样的生产规模,需要更多的矿产资源作支撑。二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国内保障能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性布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前提是确保极限情况下国内大循环的稳定畅通,这就要求必须确保国防、民生等基本需求的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近年来,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战略性矿产进口量在显著增长,但国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呈现“两降一难”的态势,即国内固体矿产勘查投入整体下降,储量增幅整体下降,矿产资源增储上产难度增加,国内能源资源供给面临挑战。面对这样的形势,迫切需要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动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国内增储上产,满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矿产资源的巨大需求。三是矿产资源国际市场供应面临挑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矿产品生产国、消费国和贸易国。当前,各国对矿产资源供应的关注日益从经济性转向安全性,部分资源供应国收紧矿业投资政策,矿业投资壁垒升高。同时,我国矿产资源依托国际市场供应保障的稳定性、持续性面临一系列挑战,从国际上获取关键矿产资源的外部环境趋于复杂,不确定性增加。我们既要积极支持矿业企业“走出去”,深化国际矿业合作;也要未雨绸缪,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风险思考得更深入,采取针对性措施,掌握主动权,始终把力量基点放在自己身上。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必须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储备等全链条工作,既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考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这个特殊实际,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提升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一是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战略性矿产资源,特别是把外采度高、关乎重要能源资源国内生产自给的重要矿产,摆在优先位置考虑,加大工作强度和深度。遵循地质找矿规律,对基础调查区、重点调查区、重点勘查区、重要矿山深部的地质找矿工作进行系统部署,聚焦重要含油气盆地和重点成矿区带,有侧重地开展调查和勘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内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差别化管理政策,允许开展部分战略性矿产勘查活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调查,多提供勘查区块,并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引导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矿产勘查开采领域,促进矿业市场繁荣;矿业权人要加大勘查力度,多提交资源储量。加强对勘查找矿的政策支持,鼓励“就矿找矿”,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上部和深部资源,无须办理探矿权新立登记;取消探矿权分立及变更限制,允许保留探矿权继续勘查,降低探矿权延续面积扣减比例;允许符合条件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矿业权之间夹缝区域协议出让;放宽探矿权转让限制,让更多有技术、有能力、有意愿的地勘单位和企业获得探矿权。充分发挥科技对勘查找矿的引领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和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着力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利用技术和装备的“卡脖子”问题,推动高精尖勘探装备国产化。二是着眼重要矿产产能提升。加快重点矿业项目的审批,对一些具备基本条件的矿业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手续办理周期,推动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新增产能尽快投产达效。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探索推进“净矿”出让,在矿业权出让前,开展拟设矿业权禁止、限制区域核查,明确后续办理审批备案事项的相关要求,消除矿业权人的后顾之忧。针对我国矿产资源共伴生矿多、难选冶矿多的特点,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其中,对紧缺战略性矿产,聚焦资源量大、品位较低的矿床,加大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资源的可利用率;对优势战略性矿产,大力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的循环利用,推动实现优矿用好、呆矿用活、劣矿用足。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努力推动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端牢粮食和能源两个“饭碗”,是自然资源系统的责任所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立场、立足部门职责,加大政策供给、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全社会更好地严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更好地促进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努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自然资源力量!(作者为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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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采、掘”之前构建采煤工作面透明三维地质模型,实现采煤工作面地质信息透明化,是未来智能化开采发展的必然趋势。煤矿井下复杂和不稳定的工作环境,狭小的作业空间,以及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成为我国煤矿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此外,煤炭开采过程中自动化水平低是影响我国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只有加大煤矿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应用研究力度,使煤矿实现从机械化到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才能做到安全、高产、高效、高采出率。实现煤矿综采工作面的智能化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也是煤矿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物探、钻探等科学技术手段实现工作面内部的透明化,建立工作面三维地质模型,在地面进行模拟采煤,最终实现在地面控制采煤这一创新性的变革,进而推进煤矿的智能化开采,使得煤矿生产更安全、效率更高,并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和潜在社会效益。实现采煤工作面的地质透明化需首先查明工作面的地质情况,包括煤层顶(底)板起伏、煤层厚度变化以及断层、陷落柱等地质异常构造。槽波地震勘探技术是目前矿井物探中探测地质构造异常的主要方法之一。然而,槽波地震勘探技术对较小的地质构造难以准确圈定。而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具有高精度、高分辨率的特点,能准确判定地质构造三维空间特征,为构建三维地质模型提供精确数据支撑,对提升工作面三维透明化技术水平有积极意义。01传统勘探方法的不足及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的优势传统的槽波地震勘探具有探测距离远、分辨精度高、可利用信息量多、抗电磁干扰能力强、波形特征比较容易识别的优点。槽波是指在煤层内传播的地震波,当采煤工作面有断层、陷落柱等地质异常时,沿煤层传播的槽波会发生反射、折射、散射,通过检波器将接收到的透射槽波和反射槽波记录下来,对数据处理分析后,可判断地质异常的位置规模等。煤炭智能精准开采需首先精细探明回采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特征,通过在透明化三维地质模型上进行“数字采矿”的模拟推演,提前规划采煤机的预想截割曲线,以实现地面人员远程操控、井下无人化开采的目标,为煤矿透明化智能化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然而,槽波地震勘探技术主要是实现对构造的成像,不能做到直接识别煤岩的物理或地质性质;对落差小于1/3煤厚的断层和厚度变化幅度小于1/3煤厚的煤层变薄区,从理论上难以做到准确圈定。相比而言,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则有能力解决小尺度异常成像问题。该技术利用地震资料中的振幅和相位信息重构获得波动方程中所描述的物性参数模型,直接使用介质物性参数(速度、密度)反演,能精细分析煤层顶(底)板起伏变化情况,能有效分析煤层中夹矸三维空间特征,具有准确判定断层、陷落柱、挠曲、采空区等地质构造三维空间特征的优势,为煤矿智能化开采提供技术支持。02基于地震勘探的三维地质建模技术槽波地震勘探技术含煤岩系中,通常煤层的密度比上下围岩的密度小,地震波在煤层中传播速度低,煤层是一个明显的低速槽。煤层中激发的地震波,部分能量经煤层顶底板多次全反射,互相叠加干涉,形成槽波。槽波是只在煤层内部传播的地震波,当采煤工作面前方有断层、陷落柱等地质异常时,沿煤层传播的槽波受到阻断。在同一煤层适当巷道煤壁安置检波器,可接收到透射槽波和反射槽波并传送到地震仪记录下来,通过对数据处理分析后,可判断地质异常的位置规模等。槽波的形成原理如图1所示,A区由于地震波的入射角小于临界角,所以部分能量透过顶(底)板向围岩中泄露,另一部分能量反射回煤层内部,称为泄露区;B区和C区入射角大于临界角,地震波在顶(底)板界面上被全反射回煤层之中,反射回煤层中的地震波在C区内相互叠加干涉形成槽波。图1 槽波的形成原理槽波地震勘探技术是利用在煤层中激发、形成和传播的槽波所携带的地质信息来探查测区内的煤层厚度变化、矸石层分布、断层、陷落柱和采空区等各种异常体的一种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根据勘探目的与布置方式不同,槽波地震勘探技术分为透射槽波法、反射槽波法。透射槽波法是在工作面的不同巷道布置震源点和检波器,当工作面一侧的震源点被激发产生震动时,能量穿过煤层被对面巷道的检波器所接收记录;反射槽波法是在同一条巷道中布置震源点和检波点,接收穿过测区的反射槽波信号,根据是否接收到反射槽波,确认前方是否存在煤层的不连续性。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全波形反演能够精细反映三维地质构造。全波形反演是一种高精度、高分辨率的井下介质物性(速度、密度)参数反演方法,其本质上是一种最优化方法,其目的是寻找一个最优的地下介质模型,使得这个模型对应的模拟数据与实际观测数据达到最佳匹配。由于全波形反演在拟合模拟和观测数据过程中,利用了地震记录中全部的运动学和动力学信息,包含旅行时、振幅、相位等信息,因而具有精细反演复杂地质构造的能力,适合于对煤层工作面进行透明三维地质成像。根据核心算法,全波形反演算法流程如图2所示。图2 全波形反演算法流程全波形反演首先需要建立模拟数据与观测数据之间残差的数学表达,即目标函数,然后采用最优化方法,通过模型迭代更新求取最优解。最优化方法有全局最优化方法和局域最优化方法。全局最优化方法如蒙特卡洛法,由于计算量非常大、搜索效率较低,只适合较小模型计算,对三维问题更是难以应用。局域最优化方法如梯度类方法和牛顿类方法,目前在全波形反演中较为常用。局域最优化方法通过给定一个起始搜索模型,然后在起始模型附近寻找目标函数最小值。由于反演问题往往是高度非线性的,而且目标函数并不是严格凸函数,存在较多极小值点,这使得局域最优化方法易陷入局部极值。因此,想让目标函数收敛到全局极小,初始模型必须要有一定的精度。多尺度逐级反演能够有效缓解反演问题的非线性特性,该方法首先反演大尺度模型,然后在大尺度模型基础上逐渐加入高频成分。此外,迭代步长的求取对于全波形反演结果和计算效率十分重要。三维地质建模技术构造建模是三维地质建模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构造建模就是根据已知地质、物探数据,利用相关原理与方法对地质体或地质现象的构造几何形态和拓扑关系进行模拟。构造建模是地学建模软件的核心模块,主要建立断层网模型、地层模型及其它地质体模型,不仅反映地质构造的几何形态,而且反映各构造地质要素之间宏观接触关系。建模过程中,还可加入地质学家的认识,准确描述出更接近地质实际的三维地质构造模型。只有建立完整、准确的三维构造模型,才能够更好地建立和表达其它各类地质模型。三维地质构造建模流程大致为:(1)收集矿井的地质、物探资料,包括勘探工程资料、钻孔数据和物探数据等,建立数据库。(2)建立三维地质框架,同时设置三维网格的精细程度。(3)对采集的地震数据进行三维全波形反演,并结合已有地质、物探资料构建高精度三维地质模型。(4)通过多种数据转换进行数据分析和地质统计,描述属性在空间的分布规律。(5)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地质模型进行检验,同时进行评价。三维地质模型修正根据三维地震全波形反演结果显示的复杂区域,在巷道揭露的局部复杂地质构造区域进行补充实测。目的是为了更精细地控制构造复杂区域的煤层顶(底)板的高程及起伏变化和小型异常地质构造精细的空间特性。三维地质模型修正目的是确认地质异常(断层、夹矸等)的精细空间特性和三维地质建模成果,如顶(底)板、断层、夹矸等的精度,并通过巷道实测资料进行修正并提高三维地质模型精度,最终获得高精度的静态三维地质模型。三维地质模型动态更新透明化工作面高精度三维地质模型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构建的。在空间维度上,智能精准开采工作面的2个巷道和开切眼已经形成,煤层已被从采区局部分割出来,并处于2个巷道和开切眼的三面合围之中,成为一个有限空间的孤立煤体。在时间维度上,工作面回采是从开切眼开始,通过采煤机滚筒截齿从两巷斜切进刀,沿工作面宽度方向截割煤层,如此往复运动,逐步向前推进,最终完成整个工作面回采。因此,煤炭智能精准开采要求工作面的三维地质透明化必须满足智能开采对地质条件的高精度需求,一方面要确保回采工作面前方未采区域一定范围内地质条件的“透明化”,即精度要求;另一方面要在回采一定距离内完成透明化工作面三维地质模型的动态更新。勘探区域在回采过程中,定期用全站仪进行测量校核煤层顶(底)板高程、煤厚及异常地质体空间特征等数据,将数据导入到计算机系统实现地质、测量数据的更新和可视化展示,同时提供地质模型剖切数据校核验证手段。03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应用实例研究区地质概况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小保当煤矿)112204工作面地层总体为走向NNE,倾向NWW,整体倾角不足1°的单斜构造。辅助运输巷设计在2-2煤层中,该煤层赋存于延安组第四段顶部,是井田内最厚的主要可采煤层。埋深为305~387m,煤层底板标高+924~+990m;煤厚6.30~7.24m,平均煤厚6.5m;煤层由北向南逐渐变厚。根据三维地震报告,工作面内未发现断层和明显的褶皱构造,在单斜构造的框架之上发育有一些宽缓的波状起伏,亦无岩浆活动,属于简单构造类型。本次三维建模区域处于112203辅助运输巷和112204运输巷之间,西至112203辅助运输巷2联巷处,东至10联巷和11联巷中央,长度640m,宽度350m。观测系统布置方式112204工作面设计目标探测区域长度500m、宽度350m。考虑到射线覆盖的密集度必须符合地震全波形反演的要求,本次数据采集观测系统设计为槽波双透反观测系统,即采取槽波透射和反射联合勘探观测方式。实际目标探测区域长度为640m,炮点128个,炮间距10m,112203辅助运输巷及112204运输巷内各64炮;设计检波点256个,检波距5m,在112203辅助运输巷及112204运输巷内各布置检波器128个,检波器单排放置在巷道壁上的煤层孔中。槽波地震勘探数据分析与成果解释对112204工作面槽波信息进行数据处理,以及速度和能量成像。通过尖刺干扰压制、坏道处理、固定频率干扰去除、检波器共振干扰去除、检波器能量均衡与极性反转和反射槽波数据中声波去除的手段,得到槽波三分量速度与能量成像结果,确定工作面区域内三处地质异常,工作面左右两侧存在较为较明显的煤层变薄区,112204运输巷处存在异常煤层松软破碎区。地震全波形反演数据分析与成果解释地震全波形反演数据中包含丰富的信息,为实现有效反演,需对实际地震数据和模拟地震数据进行多种预处理后作为输入。笔者设计了专门针对巷道全波形反演的地震数据预处理流程,首先对地震数据进行重新采样,选取合适的时间窗口分别提取P波、S波和槽波,去除数据中的坏道,通过带通滤波控制反演的频率范围,并使用能量均衡将振幅归一化,在迭代反演中,需要对地震进行多次处理。为提高效率,研究人员开发了地震数据批量处理脚本程序,并将程序与正演模拟和反演程序融合,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反演流程(图3)。图3 地震数据初步处理流程根据112204工作面施工区域实际情况,建立112204工作面初始三维弹性速度模型。模型在x、y、z方向的长度分别为650、350、30m(图4)。对模型进行空间离散的网格,在x、y、z方向的网格数量分别为120、72、60。根据地震数据中P波和S波的旅行时,估计获得了初始模型的P波速度、S波速度和密度。图4 地震全波形反演的三维模型网格根据地震全波形反演算法流程,将全波形反演算法与方案应用于实际地震数据。首先,使用低频数据计算梯度,测试并获得合适的反演参数;然后,对目标区域的三维速度结构进行反演,并使用逆时偏移进行高精度成像;最后使用获得的速度结构和成像结果预测煤层的顶(底)界面和夹矸的空间分布。通过设置时间窗口将数据中的P波和S波分离,使用互相关旅行时目标函数分别计算三维P波速度的梯度,使用频率段,并通过高斯函数卷积和mask函数去除梯度中的异常值。速度梯度在x、y、z方向都存在一定的变化,这与地下介质的岩石属性密切相关(图5)。由于使用的频率范围较低,只能构建低波数的速度结构,但梯度内的结构总体合理,可对速度模型进行有效的更新。本次地震全波形反演数据处理流程验证了算法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确定了数据处理参数和流程、频率范围、高斯光滑等参数,为后续反演做好准备。图5 计算获得的三维速度的梯度模型根据上述反演理论对矿区的三维速度结果进行反演。除了在低频率段内,使用旅行时目标函数对三维P波和S波速度结构进行反演。还要使用槽波、直达P波和直达S波对速度结构进行反演。槽波成果的参与对煤层的顶底界面的反演更加有效。地震全波形反演技术的研究还在多尺度的高频率段,重复使用同样的反演流程与算法,从低频到高频逐步构建该矿区地下的速度结构。低频信息可反演速度的长波长背景结构,高频信息可构建地层的高频短波长精细结构。04基于地震全波形反演建立精准三维地质模型通过地震全波形反演结果,并结合钻孔数据进行矫正,确定煤层顶底板界面构造形态,煤层顶底板构造特征一致,继承性较好,两者均呈现“112203辅助运输巷高、112204运输巷低”的构造格局,工作面整体呈现明显单斜构造(图6)。图6 112204工作面煤层顶底板三维展布基于地震全波形反演结果及槽波成像结果,在巷道实测数据的控制下,确定了112204工作面煤层厚度分布特征。煤层厚度可划分为3个区域:1个较厚区(煤层厚度≥8m),2个较薄区(煤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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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新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科学擘画了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六大战略部署”,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新发展,是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发展,继续把蕴含其中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真经”,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破解真问题,寻找最优解。要把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融合起来,继续修炼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者的“心经”,当好执行者、善做行动派、成为实干家。要以初心为笔、实干为墨,切实肩负起生态保护修复的时代重任,一步一履地坚定履行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一笔一画地倾力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开辟新境界,生态保护修复再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的丰富和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新的重大成果,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把握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人民生活的增长点,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还是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要求我们,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有其自然发展演化的客观规律,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恢复的能力。要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良好的生态环境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要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启发我们,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生态保护修复既是关系人民幸福的政治问题,又是关系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战略问题;既是关系人民福祉的民生问题,又是关系新发展理念的发展问题;既是关系修复工作者责任担当的使命问题,又是关系生态治理方式的科学问题。因此,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必须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使命感,又要有滚石上山的韧劲和久久为功的定力;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做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的事;必须牢固树立战略思维,长远谋划,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秉承科学精神,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聚焦新目标,生态保护修复再出发当前,我国资源压力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看,还面临体制、机制、法制、规制等多方面问题,基础支撑薄弱,系统性、科学性不足,规范性不够,市场作用不充分,一体化保护修复仍处于探索推进阶段,“治已病”去“存量”、“防未病”止“增量”任务仍然艰巨。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笔墨当随时代。下一步生态修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个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分类施策,逐步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法治体系、制度体系、规划体系、重大工程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基础支撑体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视加强生态利民相关制度设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头连着人,一头连着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要把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和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走深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让绿水青山成为老百姓的幸福“不动产”。工作方向上,要大小兼顾,不仅重视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还要重视与群众生活和感受密切相关的“小生态”“微修复”,让他们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工作设计上,要多接“地气”,注重汲取民间智慧,让当地群众有机会直接参与、直接受惠、长期受益;成效评估上,要倾听民意,做得好不好,让社会监督、让人民评判。二是坚持整体观念,着力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重要要求,更好履行统一行使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探索部门协同、央地协同、跨区域协同的有效制度机制。统筹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的关系,把耕地保护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推动国土绿化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筑牢“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为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构建并实施“国家规划+重点专项建设规划+专项行动计划+地方规划”的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和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等重要要求,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探索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和机制。一手抓规范,推动生态修复立法,持续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一手抓激励,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各项激励政策落地落实。探索构建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修复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落实《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探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实现“谁保护、谁受益”。四是坚持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从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统筹兼顾、整体施策。打好攻坚战役,突出对“三区四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做强“世界品牌”,以“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旗舰项目为契机,持续实施51个重大工程,促进工程提质增效。擦亮“特色名片”,下大力气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走好中国特色防沙治沙之路,协同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五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生态保护修复专业化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的关系”“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等重要要求,秉承专业精神,尊重科学规律,加快建立完善从生态修复问题诊断、治理技术、监测监管到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等一整套技术和标准规范体系,让生态修复经得起科学的检验、时间的考验、群众的评验。摸清生态家底,基于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探索开展生态监测评价预警工作,及时预判重点地区生态风险,实现“对症下药”、辨证施治。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精准管理、高效管理。夯实理论根基,充分发挥智库和技术单位作用,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重大生态问题研究,以高水准成果支撑生态修复高水平发展。此外,我们还将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积极响应“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等行动计划,在国际舞台上讲好中国生态修复故事,以“生态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中国之智”推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者为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