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报告
来源:《2018年度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报告》地质出版社日期:2019-10-11浏览量:1961

四川省

       (一)地勘队伍管理困难多

       一是地勘单位职工收入低。地质勘查野外工作艰苦,周期长,作业危险,地勘职工收入低,不能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地勘职工开展野外工作,多数是考虑到有野外补贴。部分一线职工在工作一定时间以后,选择向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甚至其他行业转移。二是不在岗职工还普遍存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地勘中普遍存在协解人员、待岗人员、内退人员等,该类人员基本不适应当前地勘工作,地勘单位应付薪酬负担重。三是补贴离退休人员费用。虽然离退休人员养老费用划转社会统筹,但部分补贴、丧葬费等仍由地勘单位支付,加重地勘单位运行负担。

       (二)权益金制度改革的群众诉求多

       2017年4月,国务院出台《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是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权益的必然要求,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四项改革措施: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建立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建立矿业权占用费制度;在矿产开采环节,继续征收资源税;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环节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对于企业普遍关心的成本话题,财政部门表示,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原则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比如,矿业权出让收益对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的,企业负担机制不变。改革前对国家出资的探矿权征收探矿权出让价款,改革后对所有探矿权征收出让收益,部分地勘单位反映在未获得任何收益之前,缴纳出让收益资金困难,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企业负担可能有所增加。财政部门表示,这有利于公平竞争,减少市场寻租空间,保护和节约资源。为了减轻企业尤其是勘查企业的负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还可以分期缴纳。

       (三)工程勘察市场对地勘行业的冲击大

       目前大多数地勘单位进入市场都涉及工勘施工领域,且部分地勘单位的工勘市场收入占本单位收入的大部分。尤其是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程勘察市场的短期活跃使地勘单位获取了一定资金,对自身的生存发展提供保障。但是,地质勘查单位过多从事工勘施工行业,对地勘行业自身是一种削弱,长此以往,对于其是否属于地勘行业范畴将存在质疑,也不符合地勘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外部环境持续未得到改善

       一是应收账款较多。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投资地勘市场的主体经营不善,资金困难,勘查作业单位无法回收开展地勘工作垫付的资金。一些地方财政地勘项目,由于部分地区的政府收入低、债务高,地勘项目资金支付困难。二是地勘野外矛盾纠纷多。虽然关于青苗补偿、土地占用等方面国家有相关政策,但是地勘单位在野外作业过程中,与当地居民沟通困难,多数政策难以执行、落地。三是基础地质工作过多依赖财政。当前的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灾害环境地质等勘查工作,主要由财政出资,不能形成市场,且规模总体不大,可持续性不强,短期内能引领地勘行业实现快速突破,但长期来看,地勘行业仍需以地质找矿为主业,以满足于国家资源战略安全、矿业市场需求为根基。


广东、湖南、浙江

       行业管理问题。资质取消后,地勘行业取消了入门门槛,地质勘查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还没有建立完善,市场鱼目混杂,恶性竞争增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地质工作成果质量。基层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包袱依然较重。尽管大部分单位离退休职工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制,解决了地勘单位最沉重的财政包袱。但多数单位的老基地管理、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离退休职工丧葬补助、职业病职工治疗等方面的费用仍由单位承担,压力仍然较大。分类改革进展缓慢。各省基层地勘单位完成分类后,多数省份处于停滞状态,也没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地勘单位对进一步的改革发展方向陷入迷茫。划为公益类的单位没有公益职能定位,很多仍事企混合运行,发展遇到体制障碍,面临审计违规风险。

       矿业权问题。一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原国土资源部提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质找矿的思路(没有出台相关正式文件),大量社会资本参与到商业性矿产勘查。由于缺乏正规政策文件支持,探矿权出让、转让以及转为采矿权受到限制,国有地勘单位当时与社会共同投资的探矿权无法变现,面临着法律诉讼风险。二是铀等国家战略性矿种,出让、转让受到严格控制,地方财政、社会资金很少介入。中央财政渠道有一定的局限性,属地化铀矿勘查队伍很难申请到勘查项目。


宁夏

       一是地勘经济下滑,地勘单位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考验。由于当前矿业经济低迷,宁夏地处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紧张,国家、自治区对经常性、连续性地质工作的政策支撑及经费投入逐渐减缩。宁夏地质科技创新和基础地质研究所需经费尚未纳入并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导致地勘单位在转型升级、提升公益服务能力方面受到很大掣肘。

       二是公益性职能定位不明晰,地勘单位发展方式待明确。分类改革后,定位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地勘单位,由于缺乏地方公益性工作任务,缺乏各级财政长期予以支持的理由。随着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不再允许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当年响应国家号召建立的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目前都面临着拿不到国家项目的问题,中央与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各方面的差距逐年拉大。地勘单位的生存发展及公益履职尽责受到严重限制,发展方向和运行方式仍然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主动承担的抗旱打井、地灾治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工作,多限于以承担社会服务项目形式,并不是履行地方政府的公益职能,其发展仍过多依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


河北、辽宁、黑龙江

       (一)我国的资源国情与生态文明建设均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勘单位需要把握发展主动,肩负使命、勇于担当,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方面,我国基本资源国情没有变,资源在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刚性需求仍将保持在高位。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做出重要批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地质找矿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

       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了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影响地质工作发展,地质工作服务于生态文明,两者紧密相联,相辅相成。国有地勘单位肩负着为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大使命和责任担当。要以开阔的视野和辩证的思维,认真研究分析中央作出的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认清大局大势,把握发展主动,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把新时代地质工作的新作为,体现到资源保障与生态保护的方方面面中去。

       (二)地质勘查预算标准偏低、绿色勘查标准体系不健全、最低价中标现象等是基层地勘单位反映最为强烈的四大问题

       一是地质勘查预算标准偏低。现行的地质勘查预算标准为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2007年预算标准和中国地质调查局2010年预算标准(试用版)。其反映的主要是实物工作量的价格,体现不了地质勘查工作较高的技术服务价值,且标准运行了近10年时间,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二是绿色勘查标准体系缺乏。由于在政策或制度上缺乏绿色勘查国家标准,地勘单位在生态保护区合理从事地质工作受到很大程度制约。三是最低价中标扰乱了勘查市场环境。地质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谨的智力服务型工作,不仅具有高风险、高难度、高成本的特征,还具有隐蔽性和间接性的特点,需要从业人员具有“工匠精神”,最低价中标不符合地质工作的规律,造成不规范竞争,给勘查成果质量带来很大隐患。

       (三)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后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地勘单位需要进一步提升勘查技术、装备水平、人才素质,避免同质化竞争,依靠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赢得政府及市场的垂青

       在调研中发现,地勘单位在发展中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地勘单位为了生计过多地涉足非地质类工作,从事地质勘查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勘查技术得不到有效发挥和提升;二是大多地勘单位的仪器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高精尖设备更是缺乏;三是受作业环境艰苦、待遇水平偏低、地勘项目萎缩、改革过程中的思想不稳定等多种因素影响,地勘单位很难吸引和培养高级勘查技术与管理人才;四是大多地勘单位的服务领域相似、产业结构雷同,有些城市扎堆了多支队伍,队伍规模散而小、同质化竞争异常激烈。地勘单位过去依靠拼资源、拼优惠政策、拼廉价劳动力的老路已凸显瓶颈,必须要转向依靠技术创新、人才引领、设备更新、信息利用等提升勘查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青海省

       (一)诸多主客观因素导致了地勘单位出现发展瓶颈

        主观因素主要集中于发展思路和发展基础方面。青海省的国有地勘单位同其他省区的国有地勘单位一样,都是经历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发展的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员结构问题突出、资金积累少、主要发展产业趋同、市场竞争能力偏弱,同时地勘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从发展思路上来看,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思想观念偏保守,主要产业多集中于地质找矿领域,发展的视野不够开阔,基层地勘单位求安稳、吃“皇粮”的思想较严重,开拓进取精神不足,地质工作开拓创新不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职能发挥不到位,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对自身长远发展谋划不够,发展思路落后于国家资源环境战略的新要求。

       客观因素在于发展方向和发展方式。青海省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习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指出要守护好“三江源头”、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按照中央的要求青海省将加强“山水草林田湖”自然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实施三江源、祁连山地区、柴达木、青海湖和河湟地区的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全省各类生态保护区的划定,极大地压缩了传统的地质找矿区域,青海省的地质找矿工作主要集中在柴达木盆地及周边,其中省基金在海西州获得的矿权就占了92%的面积,以地质找矿为主业的地勘单位已无处找矿,同时面临着极大的同质化竞争的压力,目前以地矿局为代表的地勘单位的产业发展结构基本保持了地勘收入、财政拨款和其他产业之间大约1:1:1的占比,由此可见地勘单位的产业转型势在必行。

       (二)公益类地勘单位的公益性职能不够明晰

       青海省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近20年,其财政拨款依然是基数+增量的拨款方式。多年来,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保持了相对的独立性,现有的财政拨款体制,使得地勘单位没有任何动力去努力地融入地方,服务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地质工作体系始终没有真正地建立,基层地勘单位与地方政府只是保持松散的联系。此次分类改革以后,大部分地勘单位财政拨款额度不变,经济推动的动力依然不足,同时明确的职责范围中公益性职责不明确、为地方和社会提供地质技术保障服务的职能依然不清晰。导致地勘单位定位不清、与地方政府关系不清,这对于属地化国有地勘单位的长远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从机构改革方案来看,青海省地矿局等五个局下属的地勘单位都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拨款方式均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于拨款方式和额度都没有变化,导致这些公益二类单位依然存在拨款不足,地勘单位必须要通过市场获取项目和资金才能正常运行。由于相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政策没有出台,现在从管理政策上基层地勘单位等同于局机关,也就造成公益一、二类无差别管理,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同时公益二类未来发展方向也愈加模糊。


山西省

       (一)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

       目前,山西省地勘队伍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还存在种种障碍和问题,如队伍管理模式、经营方式、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等都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事企混合运行的体制机制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阻碍了地勘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的职能定位和建立现代管理制度。

       (二)地质勘查服务产品单一,难以适应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山西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推开,逐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然而,由于地处资源大省的先天优势,山西省内地勘队伍产业结构布局上存在路径依赖现象,主要还是依托矿产资源勘查领域,对如何全面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功能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其提供的服务产品相对单一,服务面狭窄,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政府购买需求不匹配。

       (三)地勘产业结构雷同、同质化竞争激烈,产能过剩

       山西省地勘队伍同质化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在太原、大同、长治、临汾等几个主要城市分布了大量中央地勘队伍及省属地勘队伍,各队伍的工作性质大致雷同,由于近年来地质勘查投入的逐年下降,现有的财政经费已经难以满足地勘队伍的发展需求。地勘队伍之间为了项目和经费的竞争,消耗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财力,甚至给财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地质勘查生产能力过剩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山西省地勘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最主要问题。

       (四)人才短缺成为地勘产业转型升级和队伍健康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由于地勘行业是艰苦行业,再加上目前受体制机制、勘查收入、野外津贴等因素影响,地勘单位提供的待遇水平普遍偏低,难以吸引高级勘查技术与管理人才。有些地勘单位每年只能完成50%的招聘计划,严重影响了单位的人才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五)装备水平偏低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目前,大多地勘单位的仪器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影响了地勘单位的勘查服务能力。以钻机为例,目前很多地勘队伍仍然使用六七十年代购置的TXB-1000钻机,有些队伍使用此类钻机的比例达80%以上,由于超期服役、设备陈旧,钻探生产效率不高,且现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福建省

       (一)业务承担难

       近几年,地勘市场形势下行,矿产勘查及钻探等传统地勘业务大幅萎缩,中央地勘专项基金及省级地勘专项基金项目逐渐减少,虽然城市、农业、旅游、灾害等领域地质项目呈逐年增长态势,但由于工作总量小,规模还不大,有限的项目资源难以满足地勘单位的发展需要,基层地勘单位普遍缺少稳定的项目来源和经费支持。

       (二)技术创新难

       福建省地勘单位多为财政核补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没有专门科研经费,地勘单位自身财力又不足,加上创新机制不活,难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专项科研攻关。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地质装备设备更新慢,核心竞争力不强。

       (三)招贤聚才难

       地勘行业是艰苦行业,野外地质工作比较辛苦,再加上受事业单位体制所限,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对专业人才吸引力不足,个别基层地勘单位人才流失严重。据调研了解,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地勘单位转型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很难完成招聘任务,影响了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公益职能弱

       福建省地勘单位虽多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但是由于缺乏事业职能支撑,难以获得财政长期支持。另一方面,地勘单位的公益服务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辽宁省

       1.政策性差异导致转企过程中遇到较大的阻力

       辽宁省此次国有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由省政府主导,力度大、时间短、要求高,与全国其他省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渐进式推进方式有较大的差异。

       此次改革直接涉及了上万名事业身份人员的利益,职工对退休待遇、对企业发展前景、对改革政策的疑虑和不看好等多重因素,导致转企改革进程中出现了阻力和困难,在全国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此,辽宁省先后出台了相关支持性政策和针对性的职工安置意见,集团领导班子带头在职工中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使改革得以顺利实施。但是,此次转企改革对单位职工的心理冲击很大、调适期较长,部分职工的心态远未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还需要政府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和地矿集团实质性向好发展等因素逐渐加以弥补。

       2.人员结构的大幅变动对企业短期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按照转企改革的配套政策,辽宁省各地勘单位符合提前退休政策的人员大量要求退休。改企重组前2015年底在职职工约为1.2万人,至2017年底转企后集团公司在职职工6610人。两年间,正常退休、政策性退休、调离的在职职工达5000多人,这些人员大部分在职时位于关键技术岗位、重要领导岗位和拥有高等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地勘企业近一半在职人员的离职,对地勘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集团公司各层级管理和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同时转企后许多职工的观望等待,都对近期地勘单位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影响。

       3.转企转型期出现的部分问题

       此次整体整合转企改制实际上是政府推动下,事业单位的被动改制。改制后传统地勘单位的运行惯性依旧影响着地勘企业的运行。一是产业结构虽有所调整,但基层地勘单位运行管理方式、运行效率依然如故。公司整合后,将原分别隶属五局一院的55家地勘单位,整合成五家专业化一级公司和44家二级子公司,有多家整合的地勘单位融合难度大,影响产业发展。二是思想观念落后,发展动力不足。地勘单位职工“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地勘单位对地勘费的依赖感很强,地勘主业缺乏竞争力,大地质领域缺乏核心技术和市场,地勘企业经营管理与现代企业存在巨大差距,发展后劲不足。在面临政府地勘投资锐减,矿业市场持续低迷,转企改制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下,企业经济指标急剧下滑,部分单位生存问题堪忧。

       4.补丁政策多,职工满意度低

       辽宁省是全国属地化管理国有地勘单位整合整体转企的第一个省份,全国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由于地勘行业的特点在改革中被整体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所覆盖,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也导致了“出现问题—出台政策—新的问题—出台政策”的循环。改革中部分政策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涉及出让矿业权的扶持政策、职工身份转变后利益的补偿等多方面。同时地勘单位依然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地勘企业面临着主业没有可依托的地质勘查市场,地勘单位打工经济依然占多数,转企后地勘企业职工难以保障收入稳定等各类问题。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对进入市场的“无依无靠”的恐惧心理,导致职工对转企的满意度低。


重庆市

       一)历史包袱重

       重庆市国有地勘单位与全国其他省份的地勘单位一样,也面临历史包袱沉重、遗留问题较多、压力重重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地勘行业发展的不同时期,相应的政策衔接不到位导致的。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住房补贴的压力。按《重庆市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规定标准测算,仅地勘局各国有地勘单位2005年落实住房货币化政策共需经费约2.18亿元,但因缺乏资金来源,至今尚未解决,已成为维护稳定的重大问题。并且,房价的不断攀升,所需资金缺口已经不能静态地计算了。

       二是基地建设和设备仪器陈旧老化的压力。各国有地勘单位采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资金设备的积累普遍不足,办公、生产、后勤基地不配套且陈旧老化,缺乏建设和维护资金。由于无财政专项,各国有地勘单位利润微薄,设备基本得不到更新改造。

       三是社会保险统筹的压力。仅地勘局累计工伤人员700余人,一次性补贴约需508万元,每年生活补贴约需13万元;遗属每年需承担生活费用约86万元;需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共215万元;每年需缴纳医疗保险约495万元,失业保险约80万元,养老保险(合同制工人、企业管理人员、临时工)约172万元,工伤保险约39万元,生育保险约27万元,住房公积金358万元。

      四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的压力。地质勘查工作是一项相对技术密集型工作,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但是,经过多年的事业管理机制,地勘单位真正能够上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比例不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比例相对较高。据统计,地勘局在职人员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占19.5%,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编人员中,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的比例分别为6.9%、43.92%、9.18%,工勤人员比例偏高。重庆市国有地勘单位缺少行业领军人物、国内知名专家等,队伍的成长机制受限。

       (二)改革前景迷茫

       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需要解决多种困难,改革的配套政策尚不明朗,大家对改革一直采取观望措施。

       一是分类改革的配套政策不够明朗。目前,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没有完善和明确,尤其是对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衔接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衔接方案,对于如何解决以往的欠账问题也缺乏相关具体操作方案,对于分类之后的单位与财政支出的相关问题的规定不明确,如对于政府对公益性工作的采购过程是招标还是委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服务途径是否畅通、取得经营收入如何分配,以及企业与事业剥离的问题,是资产关系分开还是管理、人事分离,是内部分离还是机构方面截然分开等问题的配套规定都不够清晰。

       二是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导致各单位运行压力较大。1999年属地化管理以来,财政预算资金只安排了地勘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部分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及部分离退休补贴,而机构运行的公用经费、在职职工的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部分补贴和医疗补助、地勘单位职工工伤、事业编制内的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等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给地勘单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些年来,地勘单位一直依靠经营性收入来弥补这些支出压力。

       三是原有绩效工资方案与现行分配办法衔接不当。地勘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已按当年原地质矿产部出台的政策实行了绩效工资制,而且是在工作性定岗的前提下实行的,其激励强度远大于现在准备实施的绩效工资方案的强度。在目前身份性定岗的前提下实行现方案,会给各国有地勘单位带来三方面的严重问题:①供养原有待岗人员成本大幅上升;②挫伤工作骨干的积极性;③如果对公益二类地勘单位实行工资统发或取消单位对财政切块经费的调控权,将使很多历史问题复杂化,甚至影响稳定。新出台的绩效工资方案极可能加重各地勘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可能对核心的经营、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四是地勘单位转企改制不彻底。在大量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地勘单位并未继续适应社会条件的变化继续深入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导致地勘单位改革工作错过了当时的大背景条件。属地化之后,地勘单位采用了“事业管理体制、企业运行机制”运行了15年,不仅使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无法分体运行,也使大量地勘单位因事业费而小富即安、小进则满,迷失了改革方向,改革落后于国企。

       (三)传统的矿产勘查市场萎缩

       近期矿业市场环境低迷,矿业投资萎缩,政策新规要求不断提高。重庆市国有地勘单位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与其可持续发展紧密相关。当前,全球经济处于深度结构调整期,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了大量落后产能,地质找矿投入大幅下滑;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大大压缩了地质勘查工作空间;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政性资金项目逐年下滑,从以往的每年3亿~5亿元,下降到现在年度项目资金的不到亿元。

       (四)地质勘查工作需求结构的变化

       传统上的地勘单位主要工作领域是围绕着矿产资源勘查展开的。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对矿产品的需求带动了矿产资源勘查投资的不断增长,矿产资源勘查领域的社会投资和财政投资都呈现了高增长的态势。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13年之后。随着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增加,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压力下,上游矿产资源勘查投资逐年萎缩,各地勘单位积累的矿产资源勘查能力需要及时转化和消化。当前,生态环保的压力带来了环境治理方面的投资需求。

       重庆市地处三峡库区,山区地形是重庆市的主要地形地貌特征,这样的特征导致了重庆市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治理的压力较大。另外,重庆市作为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城市化进展导致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查需求在不断增长。近年来,重庆市各地勘单位每年派驻四百多名地勘技术人员驻守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灾害的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每人每年配套工作经费10万元,总计大约5000万元左右。如果考虑到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工程等费用,每年在地质灾害治理方面的财政支出应该在亿元级别。这已经相当于重庆市地勘单位获得的财政项目收入。另外,重庆市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社会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云南省

        1.混合经营管理,事企并轨运行

        有色局的下属单位都注册有各类公司(企业),在体制上事企不分,管理上并轨运行、混合经营,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虽经历过几次重组分离,但改革不彻底,人不随单位走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人员不能一一对应,在局测绘产业的改革过程中表现尤为明显。地矿局虽然局机关和部分局属单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其余暂定为公益二类的地勘单位仍然有着大量企业,事业不优、企业不强的特点较为明显,同时也划为生产经营类单位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2.公益职能不清,项目支撑不稳

        目前,虽然地调局主要负责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以及国土资源规划研究工作,但从具体运作体制机制上来看,还是以承担项目的形式来履行公益性职能,工作经费还是没有给予相应的足额保障。同时,由于地调局的存在,其余地勘单位与地方政府普遍接触不多,双方没有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云南省地质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生态环境保护、地灾防治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一些单位承担的地灾监测、应急抢险等工作都是以项目的形式取得,波动较大,没有形成长期固定的工作机制。

         3.历史问题较多,发展动力不足

        历史包袱重,老职工人数比例大,待岗人员较多,相应的工作需要大量的管理资源和成本。以有色局为例,下属的313队在岗职工56人,待岗人员118人,在职职工在岗率仅32%,待岗人员五险两金单位承担费用达453万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基地环境差,职工住房及住宅水电均需亟待改造,缺乏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解决基地建设和改造的任务艰巨。基地分散,安全、治安隐患大,管理工作与市场接轨程度较低。有的单位以租赁收入平衡基地管理费用,有的单位则入不敷出,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转。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调整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新增的常态化刚性支出较大,经济压力较大。2016年,云南省属地化的5家地勘单位曾经提交人员工资增资及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缺口的请示,但省财政明确答复所需经费由单位在包干经费和部门自有经费中统筹解决,不再另行安排补助经费。这对原本就资金匮乏缺少积累的地勘单位,货币资金存量更加无法正常流转,生产经营压力较大。

        4.产业结构单一,支柱产业缺乏

        当前经济形势低迷,对地勘行业影响较大。国家和省上勘查投入转向,商业性勘查投入大幅下滑,获取新的项目难度很大。以有色局为例,一是同质化竞争严重,局在昆明现有6家地勘单位,工作领域的重叠性、工作范围的重合性引发市场的不规范和兄弟单位相互竞争;二是项目小、单价低,局属的317队2017年共签订合同1241个,合同金额8224万元,单个合同金额多在10万元以内,有的甚至不到1万元。煤田局更是如此,煤炭市场严重下滑,全局经营收入逐年下降,经济总量小,回款难度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比较突出。


山东省

         一是企业人员回流事业单位。在“事转企”人员的安排上,山东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事业身份人员可以继续在原企业履行职责。除集团党委成员、董事等高层人员外,其事业身份不变;三年过渡期后,尊重本人意愿自主选择,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由原主管部门统一有序安置。山东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受儒家文化影响,社会层面普遍存在着重官轻商、重名轻利,选择体制内工作的特点。由于地勘从业人员长期在事业体制下工作,再加上对企业和事业养老保险及退休差异的担忧,对放弃事业身份心存顾虑,思想转换难度较大,导致企业人员回流事业单位的现象。泰山地勘集团摸底调查显示,过渡期满后划转企业314名事业编制人员中将有90%以上选择回事业单位工作,目前这些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更有的只是在坐等回事业单位。地矿集团情况更不乐观,成立一年来,现在已经有近百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包括近20名处级干部,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预测,过渡期后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选择回原事业单位,如不及时补充,企业将会出现严重的人才流失。

       二是薪酬内部公平性失衡。企业重组合并后,薪酬体系的合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甚至影响企业重组合并本身的成败。薪酬公平并不是薪酬分配结果的均等或平均,而是分配机会、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和分配规则的公平。

       2018年5月,《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印发,指出现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都存在着市场化分配程度不高、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监管体制尚不健全的问题。调研中发现,过渡期内,两大集团事业身份人员按事业发工资,企业身份人员按企业发工资,一个公司两种分配体系并存,不稳定因素随时出现,带来诸多矛盾。这种薪酬内部公平性失衡造成集团公司凝聚力下降,严重的可能无法配合开展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些人观念中还留有事业单位的惯性思维,市场观念缺失,竞争意识淡薄,使得单位经营理念跟不上市场变化的节奏,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创新意识和工匠精神,从而造成了经营发展格局的不平衡。如一方面权属公司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超额完成任务,有的单位完成任务很不理想,另一方面地域业务承揽不平衡,有的省份、地市市场开拓较深,有的省市业务承揽不佳,存在市场开发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