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委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有关部署,近日总局开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第二批标杆企业评选,总院获评科技创新专项标杆企业。
总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局关于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锚定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改革创新机制,激发创新活力,保持改革锐气,增强改革韧性,提高改革本领,努力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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