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入攻坚之年、关键之年,中煤一局集团公司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聚焦痛点、破解难题,扎实将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完成“三年改革行动”任务台账58项中的50项,完成率为86%,提前完成国资委70%、总局80%的年度改革任务目标,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国资委和总局关于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集团公司牢牢把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正确方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了《三年改革行动实施计划(2020-2022年)》。改革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资委、总局关于三年改革行动精神,组织参加国资委改革三年行动月度例会,围绕企业改革召开研讨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紧盯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把握关键要点,明确量化标准,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建立了工作台账和月度报告机制。加大了组织协调、经验推广、督办工作力度,逐点突破、系统提升,加深了广大干部对改革工作的认识,营造了崇尚改革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深化新时代国企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把握发展规划和高质量两个关键。集团公司全面对接总局“十四五”规划导向要求,深入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总局关于《关于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指导性文件,深度融合山西省、河北省等驻地省份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充分研判当前形势、立足自身发展实情、面向行业和市场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支撑和保障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12353”发展战略,致力于建设主业突出、创新驱动、国内一流的地质与生态产业集团。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制定《高质量发展奖考评办法》,修订了《所属经营业绩单位负责人考核实施细则》等,紧扣“两利四率”指标,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和全年目标实现。
二是使用授权和分权两个手段。制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清单、集团总部决策清单,规范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设置董事会秘书岗位,推进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等工作,确保董事会、经理层权责透明,协调运转。设定合同审批、资金审批权限,实行分权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拟定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授权清单,规范授权行为,强化行权履职能力建设。
三是做好存量和增量两篇文章。先后注销光华岩土公司、邯郸宇能公司、山西中煤公司、光华邯郸工程处和岩土工程处,启动境外公司注销工作,并对其他未开展经营工作,且无市场前景的公司列入压减工作计划,推动经营结构向好调整。制定《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指导意见》、《参股企业管理办法》等,坚持混资本和转机制并举,实现“放活”和“管好”共促进,切实释放企业经营活力。对新成立的混改企业,调整董事会成员,完善经理层建设,推动混改企业转机制增活力,发挥示范效应。
四是完善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集团及所属单位累计签订契约化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39份,完善激励和约束两个机制,有效督促领导成员廉洁从业、履职尽责,激发工作积极性。
五是用活调整和交流两种方式。在太原组建集团公司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先后设置乡村振兴部、集采中心,完善市场营销岗位设置,细化工作职能,提高运行效果。为事业单位设置企业化运行平台,加快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步伐。加强集团总部与所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所属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实现人适其事、事得其人,为更多的干部提供更广泛的工作经历和更多的锻炼机会,推动管理人员交流常态化,加快干部人才队伍培养。
改革驱动发展,创新激发活力,2021年一局集团公司全面完成总局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2022年,集团公司将进一步抓创新、促转型、增效益、提效率,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企业深层次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